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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信息汇总

申报 | 盐田区启动第三批民生微实事项目征集

时间:2018-02-01 14:40:02浏览:1091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盐田区推进“民生微实事”实施方案》(深盐府办函〔201532号)、《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盐府办规〔2016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相关工作,盐田区民政局建立了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库(服务类),目前已成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两批次共85个项目,为进一步挖掘更多优秀民生服务项目供辖区居民点选,现启动第三批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盐田区各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可直接申报;

(二)在深圳市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工商类企业等可自行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在深圳市外登记但有项目落地在深圳且有意愿到盐田区开展相关项目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可参与项目申报;

原则上(二)(三)申报主体必须是依法登记成立一年以上(实施项目已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影响的,可以放宽至成立半年以上)。

二、征集范围

本公告所称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是指社区居民关注度高、受益面广、单个项目资金量少,有助于建设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的民生小项目,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市、区政府在建、拟建的社区项目相冲突。结合前两批项目征集情况,本次重点就以下类型项目进行征集:

(一)公共服务类:包括就业、文化、体育、教育、帮扶、环境、卫生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二)社区发展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增能建设、社区营造、公益传播、文化传承等社区民生项目。

(三)商业服务类:以企业为主体开发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区服务项目。

(四)社区居民需求度高、反响好的其他项目。

三、项目要求

(一)在深圳市相关社区(或其他地区)已经成功实施的项目;

(二)项目针对的问题具有公共性,且在盐田区相关社区具有推广价值;

(三)前两批申报过但未入项目库的项目再次申报的,需提交项目已经实施、效果良好的文字、图片等材料说明,否则,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资料

(一)项目申报表及预算表(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三)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的图文资料

五、受理机构

我局委托深圳市社区建设促进会协助开展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库(服务类)项目征集、资质审核、专家初审、答辩评审等工作。

六、申报方式

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后,压缩打包并以“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sqjsyqhcjh@163.com

七、申报时间

本次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库(服务类)第三批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8125日至2018310日。

八、注意事项

(一)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确保项目经费合理性:志愿者、兼职人员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次(天);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原则上人力成本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70%,机构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金额的10%,税费不得超过项目金额的6%;可在多个社区重复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费用不得列入预算,如确需购买,需另行与社区合同约定,且列入社区固定资产登记。

附件:盐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库(服务类)项目申报及预算表(点击链接下载)/UploadFile/PrdImg/2018020114392420691.docx

来源:深圳盐田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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