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我市脱贫攻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精神,市民政局决定委托济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2017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征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通过公益创投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在济宁市行政区划内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规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资金;
(三)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
(四)具备开展服务项目相关资质、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五)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参加年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可作为参与公益创投活动的优先条件。
三、项目范围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2号)、《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购〔2016〕12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公益创投活动将在公益慈善服务范围内开展:
(一)扶贫济困类。主要包括对贫困人员、家庭以及其它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志愿者服务、就业指导、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二)扶老救孤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三)扶残助残类。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关爱青少年类。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少年儿童课外教育以及外来务工子女助学帮困等服务。
四、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实施地点为济宁市行政区划内,项目执行周期为不超过3个月,具体有以下要求:
(一)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二)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三)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社会服务和社会发展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四)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了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五)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六)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五、项目评选数量和资金安排
(一)项目评选数量:本次活动评选出8个公益创投优秀项目。
(二)资金来源:2016年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
(三)资金额度:每个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
六、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2017年4月14日-5月14日)
1.发布公告。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申报培训。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对有关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概念、目标、项目设计、项目运作、财务管理、督导评估等方面的培训,指导项目设计与申报。
3.项目申报。有关社会组织根据本单位宗旨,合理确定项目、目标,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报告,并进行项目申报。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材料包括:(1)《济宁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选申请书》一式两份;(2)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申报材料送至济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济宁市福彩大楼1403室。
(二)项目评审阶段(2017年5月15日—5月31日)
1.资质审核。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条件进行审核。
2.项目评审。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邀请社会治理及社会工作领域的学者、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实务专家、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以及社会组织代表等,根据专业化、多样化、有代表性的原则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根据遴选标准对公益项目进行公开公平专业的评审。如若申报项目过多,则先进行一轮初审,评选出不超过20个项目进入现场答辩。结合现场答辩情况,最终确定8个优秀公益创投项目。
3.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将通过网站、报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4.签订资助协议。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承担项目的社会组织签订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8月31日)
1.拨付资助资金。获选项目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进度达到50%后,可向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申请中期评估,评估通过后即拨付资助资金。如未通过评估,根据评估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通过评估即拨付资助资金;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再次未通过,则按照协议规定终止项目实施,取消资助资格。
2.能力建设培训。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深度参与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获选项目组织提供针对项目实施理念、服务技巧、资源拓展等方面的咨询、培训等服务,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组织规范化运作能力。
3.组织督导与评估。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及指导,阶段性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并负责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四)项目总结阶段(2017年9月1日—10月1日)
获选项目社会组织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提交总结报告,由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将优秀项目成果材料汇总并集结成册报送市民政局。
七、违规处理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项目申请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获选的将追回资助金,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公益创投期间,申报社会组织有其它方面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本次活动由济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宫秀兵
联系电话:2255660
济宁市民政局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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