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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共益团队在2018-2019年期间,协助了大量的公益组织做过财务披露工作,其中涉及几十家机构、十多家公募基金和资助机构及多个公募平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中国很多公益组织非常态的财务状况,继而发现财务“造假”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状态(此处造假并非指违法的行为,而是指存在的不合规行为),而这种行为在多个公益组织不断出现。
在我们看来已经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因为这些问题诞生的根源,并不是在于公益组织负责人要捞取个人利益,而是在于这些公募基金会和资助机构的一些“错误”的财务制度“逼人作恶”。
不要觉得我们形容过分,公募组织和资助组织的部分财务人员,因为机构不切合实际的财务制度,导致其从来是财务问题的制造者而不是财务问题的解决者。美其名曰是为了公益的财务透明度,设立了一整套的财务管理制度,用管控贪污腐败分子的那一套东西来要求公益组织,却从来没想过公益组织如果要完成这些“要求”,是需要多少的“财务成本”?那这些高昂的财务成本谁来承担?公益组织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度,是需要金钱来支撑的。可还在人员经费都不足的当下,又何来的经费去完成你们要求的所谓的“财务透明度”?
太多的公益组织他们过于重视了公益组织财务的重要性,却忘记了公益组织是为公益使命而来的。公益机构的公益生产力就这么多,当他多安排几个人去做财务工作时,就会少了一部分的力量去完成公益使命。尤其是大量的草根组织,用了很多非财务专业的人员去处理财务,更是事倍功半。
那么,为什么做公益的人需要进行财务“造假”。新共益总结下来的经验主要有以下三点:
01
主要原因就是人员经费无法满足。新共益见到最多的财务“造假”是为了人员经费的弥补。做公益应以人为本,却有大量的资助型机构不给人员经费,或者难以给足。尤其是社保和公积金的缺口最为明显,难道全职公益人就不需要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吗?
还有很多公募机构在公益组织上线项目时,也经常会认为过高的人员经费是不合理的。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公益组织,人员经费是占了项目经费的大头。所以为了调整出人员经费,大量的公益组织需要采用“财务造假”的方式来转移人员经费。
02
其次就是预决算不一致,导致需要财务造假。一些公益组织的财务工作人员能力不足,根本没有办法进行项目预算,所以很难做到预决算一致。当然更多的是基于公益使命的组织,他们随时会随着项目的实际执行及机构的发展,从而导致项目预算和决算产生了极大偏差。
而当预决算不一致时,有些公募基金会和资助机构坚守其奇葩的财务管理制度,竟然是直接拒绝预算的调整和变更,或者只能在某些范围内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公益组织在完成财务报告是只能用“财务造假”才能完成。
03
最后就是财务细节制度的造假。比如某些基金会自成一套的财务模板,类似三方比价的资料,小金额的合同操作等等,一些财务资料的反复填写。在机构公益生产力本身就有限的情况下,机构人员围绕公益使命都还不够用,却还需要为几乎没有意义的财务工作去做反复的低效率劳动,从而导致在实践中工作的人员每次到了期末财务报告时进行财务“造假”。
以上是新共益观察到导致公益机构财务“造假”最多的三个原因。我们今天来谈这个问题,是诚挚的建议各个公募基金会和资助型机构,能够认真的反思自身组织财务制度,其财务制度是否有围绕使命展开符合实际的监管工作,不要再制度“作恶”,不要做公益组织的癌症和毒瘤。针对三个痛点,首先要给足人员经费和管理费,其次对预决算在基于实际情况应当有所变通,最后不要弄假模假式的财务制度,来做所谓的财务监管。
当然新共益永远是一个解决实际问题的组织,在公募基金会和资助机构不能改变的情况下,新共益基于财务实务工作,愿意协助公益组织进行财务披露和合规整顿工作,通过支持若干个以筹款和财务为核心的综合型枢纽组织,来解决公益行动者的财务问题。
最后,如果您也认为这个问题需要改善,欢迎您将这文章转发给需要改善的公募基金会和资助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