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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局属有关高中学校:
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05〕31号)、《关于印发〈东营市贫困生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发〔2006〕9号)、《关于印发〈东营市贫困生救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东教发〔2007〕2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低保大学生入学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东营市户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录取的低保家庭子女。
二、资助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东营市2017年低保大学生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所在高中学校班级的班主任,属农村计生三户的,同时报送经县区和乡镇卫生计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农村计生三户证明》。学校对《东营市2017年低保大学生救助申请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对上报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会同财政局、民政局和卫生计生局对学校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东营市2017年低保大学生救助申请表》一份、《东营市2017年低保大学生汇总表》二份及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下午18:00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低保家庭新入学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以来,深受群众好评,对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资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扎实宣传。各单位要抓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等有利时机,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资助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广泛开展新入学低保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三)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各县区教育局要会同财政、民政和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和程序,把好资格审核关,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
(四)规范资料,按时上报。各单位要按时上报相关资料。收集资料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周到,防止遗漏。上报时要分类整理、装订,确保资料规范完整。
联系人:陈永昌,联系电话:8327929、8326679。
邮箱:dyjycyc@163.com。
东营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
信息来源于:东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