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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
为鼓励和支持一线职工的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新、攻关、集聚、引领的功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扬州市职工创新项目资助活动。现就做好2017年度扬州市职工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7年度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产生、具有“短、平、快、小、灵”特点和一定先进性、实用性,并在生产实践中可推广、应用,还处于研发阶段的技术创新优秀项目(未获得过市级层面荣誉和奖励)。重点资助劳模创新工作室正在开展并尚未完成的:
1、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科技含量,切实解决现场工艺技术难题的项目。
2、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对推动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等具有积极作用的项目。
3、先进、合理、实用、可行,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4、具有较强的职工技能培训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项目。
5、其他优秀职工创新项目。
凡属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的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年度计划内的重点科研和培训项目,不列入职工创新资助项目范围。
二、资助名额及条件
2017年资助职工创新项目拟资助20项。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建立工会组织,并在银行开设账户。
2、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具备完成资助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3、每个单位申报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项目运作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劳模为领衔人的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单位优先申报。
三、申报方法
职工创新项目资助活动采取逐级申报和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法。申报单位须填写《扬州市职工创新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经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初审后,报市总工会汇总,经相关部门初审、成果答辩、专家评审、媒体公示、主席办公会研究,最终评选出职工创新资助项目。
四、有关事项
1、项目资助资金在市总工会设立的扬州市职工创新项目资助资金(以下简称“资助资金”)中支取。资助资金运作按照《扬州市职工创新项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资助职工创新项目是鼓励职工立足岗位创新、推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直各产业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申报。
3、《扬州市职工创新项目资助申请表》请于7月6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申请表一式二份,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表可从“扬州市总工会网”经济技术工作栏目(网址:zgh.yangzhou.gov.cn)下载。
联系电话:87329709,联系人:李媛。
电子信箱:liyuanzhuchao@126.com。
扬州市总工会
2017年5月16日
信息来源于:扬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