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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彩虹公益服务中心薪酬制度
一、前言
桐庐彩虹公益服务中心作为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性组织,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为广大志愿者及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薪酬制度。本薪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薪酬的构成、标准及调整机制,确保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回报,同时激励员工更好地投身于公益事业。
二、薪酬构成
桐庐彩虹公益服务中心的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职称补贴、福利待遇四个部分。
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经验及能力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评定,以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岗位职称补贴: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和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给予的补贴。
4.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等,旨在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三、薪酬标准
薪酬标准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职责范围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1、初招工作人员需有两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津贴为2000元/月,并给予缴纳基本社保。实习期结束经考核通过的。给予签订劳动合同,(未考核通过的将不再录用)并正式录用为专职工作人员。社保个人承担部分需在工资里扣除。正式专职人员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
2、专职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在3年期内每年增加工龄基本工资300元/月,3年期后工龄工资以150元/月为基数,逐年递增30元/月。
4、兼职会计和出纳人员给予400元/月的岗位补贴费。
5、专职工作人员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按职称级别获得相应补贴(初级200元/月,中级400元/月)
6、专职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金按照实际出勤和项目效益进行奖励,标准为全勤奖10元/天,项目效益奖单独核算。
7、专职工作人员加班费按照个人的基本津贴基数计算。
8、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双休和法定公假有关规定执行。
9、高层管理岗位基本工资由理事联席会议提出初审方案,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一般工作人员由管理团队研究确定。
中心将定期对薪酬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薪酬水平与员工劳动成果和市场变化保持一致。
四、薪酬调整机制
薪酬调整机制包括定期调整和个别调整两种方式。
1. 定期调整:中心将根据经营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及员工绩效等因素,定期对薪酬标准进行调整,以保持薪酬的竞争力。
2. 个别调整:对于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个别薪酬调整,以更好地激励员工。
五、薪酬保密原则
为了维护中心的稳定和谐氛围,本中心实行薪酬保密原则。员工应严格遵守薪酬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或讨论他人的薪酬信息。
六、结语
桐庐彩虹公益服务中心的薪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的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回报,同时激励员工更好地投身于公益事业。中心将不断完善薪酬制度,为员工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繁荣发展。
桐庐彩虹公益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