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善网
关注
新疆助爱志愿者服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由志愿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规范志愿者活动保障志愿者及本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宏扬社会正气。
第二条:本组织的核心理念:自愿、感恩、参与、珍惜。
第三条:本组织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本着个人自愿加入的原则,按照携手并肩、互帮互助指导思想,立足乡村教育,开展阳光资助。
第二章 志愿者组织
第四条:社会组织符合志愿者组织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成为志愿者组织的团体会员。
第五条: 志愿者组织的职责:
(一)负责志愿者组织、人员、物品管理工作;
(二)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三)建立志愿服务档案,评价志愿服务绩效:
(四)负责志愿者捐助服务活动物资的统计、使用、监督:
(五)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和措施;
(六)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活动;
(八)开展与国内外志愿者组织、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九)协助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十)履行志愿者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新疆助爱志愿者组织由志愿者自发组成,不设立门槛,并提供志愿服务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明确告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需招募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志愿者
第七条:新疆助爱志愿者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志愿者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身份及证明。不得借志愿者身份从事危害他人、本组织及国家利益。
第八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二)监督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对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三)请求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有获得志愿者组织帮助和服务的优先权;
第九条:志愿者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遵守志愿者组织的章程和制度,维护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志愿服务
第十条:志愿服务的范围主要为边远乡村学校提供助学的社会公益服务。
第十一条:志愿者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志愿者组织章程的规定开展志愿服务,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志愿者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志愿者组织或者志愿者的名义、标识进行营利性或者非法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与志愿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和互相尊重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第五章 志愿服务业务流程
第十三条:新疆助爱志愿者服务为社会个人、企事业民间捐助为志愿服务提供支持。
志愿服务捐助物品流程:
(一)对乡村教育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资助的,需与新疆助爱志愿者组织进行联系了解所捐助学校的情况;
(二)捐助者了解情况后对所捐助者、捐助学校进行认领;
(三)所捐助的物品由新疆助爱志愿者组织进行确认并由捐助人监督发往受捐助者、捐助学校;
(四)物品发往捐助相关人员及学校后,由新疆助爱志愿者组织的相关人员再次确认物品的到达;
(五)新疆助爱志愿者组织在确认物品到达后,组织志愿者、捐助人到达受捐地点实事堪验;
(六)新疆助爱志愿者组织在捐助地与当地受捐相关部门组织受捐仪式,签订捐助书,代表受捐单位表彰捐助人。
(七)新疆志愿者组织在霍城在线网站、相关媒体进行报道;
(八)新疆助爱志愿者组织在霍城在线网站对阳光捐助情况进行公布,对受助名单、受助情况进行概况、相关成果进行公布;
第十四条:新疆助爱志愿服务组织不经手捐助物品,并依法接受捐赠者、志愿者、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志愿服务捐助物品的使用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
第十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志愿服务事业进行各种形式的捐赠。
第六章 附 则
本章程所有内容由新疆助爱志愿者负责解释。
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过此项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及宣传、本着个人自愿加入的原则,按照携手并肩、互帮互助指导思想,立足乡村教育,开展阳光资助的宗旨参加组织活动。
新疆助爱志愿者公约
1、 新疆助爱志愿者组织是一个具有相同的公益理念,并且彼此信任的互联网微社群。
2、新疆助爱志愿者团队的公益理念:以小为美、务实低调、高效透明。
3、只做力所能及的事,不能因公益活动影响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4、尊重受助人的感受。以平等的身份与受助人进行交流,小心呵护他们的自尊心。
5、新疆助爱志愿者团队活动采用互帮互助等形式,但不施舍、不代替、不干涉。
6、所有活动经费都来自于会员的会费和捐款。
(1)会费主要用于新疆助爱志愿者团队的长期性项目支出。
(2)短期公益活动,活动经费由会员捐款。
(3)会员捐款量力而为,以经济上不感到有压力为宜,建议年交费总额不超过年收入的5%。
7、新疆助爱志愿者团队志愿者为会费会员、团体会员。志愿者身份是动态的,定期在霍城在线网站发布更新。
(1) 会费会员——根据个人经济情况,每月交纳不少于30元的会费。
(2) 团体会员——10人以上,有专人作联络人,每年交纳的会费和短期活动经费总和不少于一万元。
8、新疆助爱志愿者团队拒绝一切商业行为,不得在QQ群、微信群等志愿者交流空间发布商业广告信息,但是志愿者在其他场所宣传个人或企业通过助学社所做的公益行动是允许的。
9、对于会员的恶意的不诚信行为零容忍,一旦发生并被证实,立即永久性清除出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