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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按上级文件要求现对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学生进行教育资助规定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
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专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的巨鹿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1.贫困残疾研究生由省本级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
2.贫困残疾本科生由省本级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
3.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省本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4.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大专生(包括残疾学生)有县本级一次资助每人2000元。
5.贫困残疾家庭子女中专生(包括残疾学生)有县本级一次资助每人1000元。
二、资助对象条件和提供申请材料
(一)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
3.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进行资助: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二)提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
5.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携带原件到县残联提出申请。
2.在县残联领取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5日
2.县残联工作电话:4318515、15932093096、18831958183
请各乡镇残联积极宣传转发,保障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享受教育资助。
巨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