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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标

南京-2017年度江宁区公益创投

时间:2017-04-20 10:11:36浏览:1386次

工程概况: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江宁区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意见》(江宁委发〔2016〕91号),更好地发挥公益创投在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2017年度江宁区公益创投及小额资助项目竞标和申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三社”联动、推进社区治理为目标,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公开竞标、区街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等,进一步探索江宁区公益创投特色发展和标准化建设的有效路径,做到参与主体广泛、形式公开公平、管理科学有效,充分发挥公益创投在全区公益服务领域创新创业创优的制度平台作用,为建立与完善具有江宁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治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从广大社区居民需求出发,以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围绕深化“三社”联动、推进社区治理;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社会问题,做到接地气、求实效、受欢迎。

2项目牵引。坚持项目来源基层、落地社区、体现民政特色。坚持以实体社会服务为主,把握项目构成要素,发挥项目牵引作用,推动社会服务人本化、专业化。鼓励以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拓展公益资源。支持通过“互联网+公益”等探索,持续优化项目,提升服务实效。

3绩效管理。加强和完善立项策划、过程控制、变更中止、验收评估等各个环节,并通过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项目实地监测等机制,保障项目运作质量。

三、实施计划

区公益创投由区民政局主办,南京市公益创投协会(市社工园)指导,南京金苹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

2017年全区公益创投安排资金450万元,小额资助62万元,合计512万元(其中公益创投51个项目评审评估和小额资助21个项目评审)。实施周期为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分以下步骤实施:

(一)区级公益创投部分

1、制定项目指南(4月1日至4月14日)

(1)由承接机构经过调研论证,制定《江宁区2017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报区民政局审定后,作为社会组织应标参照资料。

(2)2017年度区公益创投项目设定数量为51个。申报类型总体分为自主申报项目和定点申报项目两大类(其中自主申报项目30个,定点申报项目21个)。

自主申报项目30个:安排资金200万元。其中20个5万元项目、10个10万元项目,由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对照《江宁区2017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指南》,主动与相关街道和社区对接沟通后进行申报;

定点申报项目21个:安排资金230万。其中8个15万元项目、3个20万元项目,10个5万元项目。原则上每个街道安排1个15—20万元项目和1个5万元项目。

(3)申报15万和20万元的项目需满足以下要求:

服务人数:直接受益对象不少于50人(特殊人群专业干预服务项目及重大信访事件调解化解项目可不受此限制)。

资质要求:机构需成立1年以上,并需有2名专职社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含3A级)以上(特殊人群专业干预服务项目及重大信访事件调解化解项目可不受此限制)。

ƒ鼓励服务范围为:a.特殊人群(残疾人、大重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等)专业干预服务项目;b.重大信访事件调解化解项目;c.社区治理体系化建设项目(一般以1个社区为样本);d.其他社区服务体系化建设等项目申报。

    (4)对于废标、流标的项目和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剂分配。

2、组织公开招标(4月15日至4月22日)

(1)召开项目招标说明和3场专题培训会(包括街道民政办主任对接会、15万和20万元项目应标社会组织咨询会、其他项目应标社会组织咨询会),并通过网站等进行项目发布。

(2)定点项目需得到街道民政办认可,并提供书面证明,可采取竞争形式(15-20万项目每个街道可申报1个以上,最终以得分高低确定项目)。

(3)每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不接受联合申报项目。

(4)项目申报截至日期为4月22日,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5)建立项目评标专家库,做好咨询接待工作。

(6)所有项目不得叠加申报,多头获得资助。

3、开展项目评标(4月23日至5月8日)

(1)商请评标专家,确定评标日程安排。

(2)针对申报15万和20万元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组织开展项目评标。

(4)评标结果报区民政局审批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立项项目。

(5)招标评标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项目管理机制(2017年5月9日至2018年4月30日)

(1)分期拨付项目资金。正式立项后分期拨付项目资金,按一个年度、三次拨付,即立项评审通过后拨付资金总额的5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30%,项目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20%。资金拨付至社会组织账户。

(2)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听取项目实施地社区评价和反映,研究发展中的共性复杂问题,协调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接1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月须上报项目开展情况等,承接机构适时建立信息网络平台对项目进行监测。

(3)建立反馈、交流、培训制度。开展每季度的随机抽访、中期评估、结项评估和信息网络监测等,建立一季度一反馈、一交流、一培训机制,力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指导,进而实现以评促训、以评促改。

(4)探索评审评估指标标准化设置。加强评估制度设计,建立评估专家遴选回避制度,探索建立项目评估淘汰机制和社会组织准入机制。根据项目中期评估、结项评估和信息网络监测等,进一步探索以评估指标标准化设置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建设。

(5)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实务培训、交流等,对初创期和处于成长期的社会组织进行能力建设辅导,提升其规范管理水平和项目运作能力。项目实施满一个年度,组织开展优秀项目评选。

(二)小额资助部分

小额资助项目总资金62万元,共21个项目,每个项目2-4万元,原则上一般每个街道2个项目。

1、小额资助项目申报时间: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20日。由街道民政办统一向区民政局申报。

具体要求:

(1)、根据区级公益创投申报指南申报;

(2)、区级公益创投中标项目不在申报范畴之内,未中标项目可以再次申报小额资助项目;

 (3)、2017年4月30日前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且有独立的银行帐号。

(4)、在5月20前提交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

2、开展项目评标时间。(2017年5月21日—5月27日)

(1)确定评标日程安排。

(2)组织开展项目评标。

(3)评标结果报区民政局审批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立项项目。

(4)评标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项目管理机制。(2017年5月28日—2018年5月27日)

(1)分期拨付项目资金。正式立项后分期拨付项目资金,按一个年度、两次拨付,即立项评审通过后拨付资金总额的5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50%,资金拨付至社会组织账户。

(2)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听取项目实施地社区评价和反映,研究发展中的共性复杂问题,协调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3)建立反馈、交流、培训制度。开展每季度的随机抽访、中期评估、结项评估和信息网络监测等,建立一季度一反馈、一交流、一培训机制,力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指导,进而实现以评促训、以评促改。

    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025—52180245

南京金苹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025—86750263


信息来源于: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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