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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标

元氏县救助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扩建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2019-08-08 15:44:39浏览:413次

工程概况: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元氏县救助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扩建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3140020012
项目联系人:唐亚松
项目联系电话:15932111211
采购人:元氏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蟠龙路1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623237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32111211
预算金额:163.94165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1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0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602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备乘客电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及乘客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的电梯生产厂家或者具有乘客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的代理商;4、 本次磋商 接受 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1投标人的相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相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相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4.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相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备注: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2)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各自相应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5)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7)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8)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列入黑名单、已启动惩戒措施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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