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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室外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室外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HCBY-SZ18-06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峥
项目联系电话:138101867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晨光路
联系方式:王子佳 010-875697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峥 1381018673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已由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事业单位自筹和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约40万、国拨36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合同估算价 约76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室外绿化工程。
2.6其他 /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3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入库人员;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5具有近3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具有承担过合同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7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失信等问题。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月27日 9 时 30 分至 2018 年7月 3日 16 时 00 分,在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报名。
4.1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具有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单。
5.1 获取时间和地点: 2018 年 6月27日至 2018 年7 月3日,每日 9 时 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详细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按成本价售出,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 2018 年 7月17日 9 时 30 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09:30 至 2018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具有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单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3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入库人员;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5具有近3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具有承担过合同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7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失信等问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