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扶贫办确定防贫保险承保公司招标公告
时间:2019-05-28 16:36:53浏览:314次
工程概况: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7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新乐市扶贫办确定防贫保险承保公司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53140020035
项目联系人:张佳航
项目联系电话:0311-88687988
采购人:新乐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8597712
代理机构: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3号金正君庭A座17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8687988
预算金额:12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6月17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5-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5-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2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备相关资质,能依法纳税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时需提供: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3、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1、以上所有相关证件的原件需在报名和开标时提供,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单编号:XLZC201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