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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叶县敬老院综合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YZC2019-02-142-153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约238.3万元。
2.供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叶县各乡敬老院
3.采购内容:敬老院内浴室设施、娱乐设施、监控设施、电视、厨房配套设施、标示标牌等。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浴室改造及娱乐配套设施。
二标段:监控设施、电视等
三标段:厨房配套设施
四标段:文化提升标示标牌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2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名信息:
1、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 2019年3月29日的工作时间均可报名。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发售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50元。(不提供电子文档)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祥和美景商务中心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本次招标事项联系信息:
招 标 人:叶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17186
地 址:叶县广安路与叶廉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67200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8003756852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鹰轮锦苑二楼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