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善网
关注
为更好推进宝安区社会建设工作,现开展深圳市宝安区 2018 年度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宝安区区级财政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6)2号)和《宝安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7)2号)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
1. 在区内开展社会建设工作的各相关单位,包括区直属各单位、各街道、驻区各单位、社区、企业或社会组织等。
2. 申报的主体需经合法登记或备案(规定年检的须通过上年度年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条件及类别
(一)专项资金适用于下列社会建设项目
1.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围绕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制度设计,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的项目;
2.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有新拓展的项目;
3.在心理健康、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矫治安帮等社会治理领域开展服务的项目;
4.获得国家、省、市政府或机构奖励或支持的社会建设项目;
5.社会建设创新性、示范性项目的开展及推广应用;
6.上级部门确定的社会建设专项工作。
(二)申报类别
扶持类
主要针对社会建设创新项目开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差额扶持;
单个项目扶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 50%;
扶持项目经费支出超过 20 万元必须提供评审报告(可行性分析)或绩效评估报告
补助类
对获得省、市、区级认可的项目,或对全区社会建设创新工作突出单位和组织;
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予以补助
申报程序及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一)区直属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及各街道、企业申报项目,直接通过网上在线申报
(二)社区申报项目,经街道初审后,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三)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经区民政局初审后,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申报网址
http://203.91.37.35/sgwLogin.action
注意:从PC端登陆进行网上填报最佳
申报时间
敲黑板!!
本次项目申报截至 2018 年 2 月 9日为止。
逾期不受理啦,记得早点提交申请!
宝安区社会组织类的项目申报材料,需先交(附件2,盖公章)到区民政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初审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1月4日(周四)中午12点前
初审材料受理地点:区委区政府办公楼378室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29996345
剩下不到24小时了,要申请的朋友们抓紧时间!
信息来源:宝安政府在线、宝安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申报材料下载地址:点击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