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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信息汇总

国家资助科学研究可不设门槛

时间:2018-09-05 14:52:10浏览:468次

我国科研管理体制机制确实问题不少,不少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负面的作用大于正面的作用。图为2018年6月19日,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北京召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 图
看到近期有媒体回顾“两弹元勋”隐姓埋名、无私奉献的往事,一位朋友不无夸张地说:“真要学习‘两弹元勋’精神,还是要让国家挑选一批科技工作者,把他们关到沙漠里,十年二十年不准回家,这样一定能搞出创新成果来!”
如此总结经验虽然可以一笑置之,但言者所指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当今不少科研工作者受世俗诱惑影响太深,确实是出不来科研创新成果的原因。但如何减少、消除和防止各种世俗的负面影响对科研工作者的干扰,不仅需要从科研工作者角度来解决问题,更需要领导机关从制度设计上解决问题。
事实上,我国科研管理体制机制确实问题不少,甚至有一点像美国前总统里根提到政府时所指出的那样,“不是用来解决问题的,恰恰相反,它本身正是问题所在”。不少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负面的作用大于正面的作用。
试举一例。我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对申请人的条件,都设定了很高的门槛,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这个规定看起来合情合理,但仔细推敲一下,又会让人觉得十分荒诞:没有高级职称、职务、学历或尚未获得博士学位,就不能搞科研吗?国家不支持没有高级职务、职称、学历的人搞科研吗?拥有高级职务、职称、学历的人一定能搞出科研创新成果吗?如果一个人能搞出创新成果,政府为什么要管他是什么职务、职称、学历呢?
而且事实上,正是这种种条件的规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各科研机构纷纷让领导来领衔主持课题研究并申报项目资金,导致申报项目资金变成申请者地位、职务及人脉资源的比拼,而项目争取下来以后,由于领导很忙,他们未必有时间,也未必有能力搞科研,即使真出了创新成果,通常也不是领衔挂帅的领导做出来的,而往往由领导赢家通吃,真正创了新的人却得不到应有的肯定和鼓励;导致科研工作者官本位意识膨胀,争相争取当领导;导致科研工作者首先把精力放在取得高职称、高学历上;导致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科研人才评价体系被扭曲;导致政府科研管理体制和管理工作不是以取得科研创新成果为导向,而受到科研工作者身外之物的干扰和困扰;导致国家科研投入不断增加,却出不来多少国际公认的创新成果、出不来多少国际公认的创新人才……
为此,本文建议,取消现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申报制度,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科学研究制度。
首先,可规定对研究主体和课题不设门槛,凡中国公民,所做的任何科学研究课题和项目,均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资助
其次,可规定申报基金资助的个人或团队直接向基金指定的相关机构提交申请书,并附自行取得的本专业领域科研机构中的专家3人推荐书,并由3人分别提出项目资助资金额度建议,经基金相关机构受理后,在基金官网和特定媒体(如《中国科学报》、《科技日报》等)公示一个月,如无专业人士提出否定性的意见,即可按3人分别建议的资助额度的中位数(或者平均数),分期按比例拨付资助资金。如公示期间有专业人员提出否定意见,即由基金委托独立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不具有资助价值的,由基金相关机构将申请书退回,同时将3名推荐人列入黑名单,规定其三年内不得担任推荐人,并取消其申请基金资助的资格三年。
举例来说,假定笔者是一个三轮车夫,或者是一个退休教授,或者是一个在职公务员,对中国古代的甲骨文有研究,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研究经费资助,只要笔者找到3个自己认可的专家,请求其为笔者各写一份推荐书,即可向基金指定机构提交申请书,而国家社科基金方面只要公示一段时间没有专业人士提出异议,笔者就可以得到资助。
假如笔者自己找到的专家为笔者所写推荐书并不专业,且另有专业人士认为笔者的研究不具备受到资助的资格,那么,国家社科基金方面即可另找机构来评估,如果这个机构的专家确认笔者的研究没有价值、不值得资助,那么可以退回笔者的申请,笔者可以下次再来;如果受托做出评估的独立专业机构认可了笔者的研究,笔者就可以拿到资助。
这里本文建议由申请者自行找专家推荐,并且不建议规定那些专家具有高职务(学术机构职务)、高职称、高学历,是因为不需要强调这一点。申请者不可能找一个打酱油的人来推荐,也不可能只找自己的朋友熟人应付一下,因为公示期间专业人士和媒体舆论将介入监督,一旦被专业人士提出异议,推荐人将面临专业评估的压力;如果推荐人随便为实际上缺乏研究价值的申请项目背书,自己的声誉和申请资助的资格就会受到影响。假如没有专业人士介入监督,基金及其指定机构可以从未被提出异议的申请者中随机抽取一部分,比如10%的申请者,委托独立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同时,基金方面可以对那些高水平的推荐人给予奖励,凡是受申请者请求提供推荐书且被推荐人的研究确实取得了受到认可的研究成果,基金可以建立推荐人专家库,供申请者自行挑选他们担任推荐人。推荐人的推荐达到一定水平,比如所推荐研究课题获得政府表彰若干次的,可以规定为资深推荐人;申请者请托的推荐人如果全部是资深推荐人,可以免公示直接取得资助。
第三,可鼓励已取得创新成果的研究者个人或团队申请资金资助,提交申请书时附自行取得的5名相关专家的推荐书,并由5名推荐者分别提出资助资金数额建议,经公示一个月后,若无否定性意见,即可按照推荐人分别建议的资助额度的平均数,一次性全额拨付资助资金。如公示期间有专业人士提出否定性意见,即委托独立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根据专业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举例来说,笔者是一个无名小卒,写出了一本学术专著,想取得国家基金的资助。笔者自己分别找到5个笔者认可的专家,他们各自看了笔者的书之后认可了笔者的研究,接受了为笔者写推荐书的请求,并且认为应该资助,比如说100万元,那么经过公示未有异议,国家基金就可以立即付款。
第四,对基金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考核管理时,可规定按照上述程序取得的资助资金的一定比例(如50%),作为脑力劳动所得,或者叫做智力劳务报酬,安排给研究者个人或团队由其自行分配,可规定不必开具发票,由个人签字即可。
举例来说,笔者个人或笔者作为研究团队负责人和自己的伙伴一起搞研究,或者已经取得了成果,经过一系列程序得到了国家基金的资助,笔者得到100万元。那么其中一半可以由笔者自行分配;笔者个人获得的或由笔者分配给团队成员的经费,只作为智力劳务报酬由个人签字就可以领取,不需要以各种名义开发票报销。

相信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是将极大调动公众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二是真正原创性科研创新成果的创造者会直接得到回报;三是这个制度将引导人们直接把精力投入到研究创新上。有了这样为广大科研人员倾心认可的制度,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在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一定能够实现长足进步。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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