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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三联社区阳光志愿者协会是在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建设局登记,由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个人志愿者,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 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现有注册会员约300人,该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团工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文名

阳光志愿者协会

外文名

 Sunshine volunteer association

成立时间:2016年

创始人:汪有田

发起人:汪有田、胡桂英、王素芳

性质:民间性、公益性、务实性

宗旨:帮助真正有需要帮助的人

愿景:全民行善  健康快乐

创始人公益心语:

从无助到有助,心有慈善生根,坚持公益多年

从一人到数人,善行温暖百家,爱心事迹从未记载

阳光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16年,长期以来一直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对于一些特殊弱势群体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对社会的环保、安全宣传、青少年帮教、孤寡老人救助、疾病医疗救援、社区义卖义演募资善款、城镇文明建设等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收捡垃圾等环保活动;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社会公益活动;走近社区进行社区孤寡老人帮扶的爱心行动和社区矫正工作;为多所老人院、智障孤儿院等开展送文具、讲文明宣传、建立图书室及心理辅导活动。

“阳光志愿者协会” 是一个由民间爱心人士自发组成基于对社会公益事业奉献爱心的一个民间公益品牌,是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和爱心以及自我人生价值观的体现而自愿加入阳光志愿者队伍去参与公益活动的纯民间性、纯公益性群体。阳光协会倡导宽容平和地参与公益。


阳光家人崇尚宽容、平和、从善。

阳光家人的性质:民间性、公益性、务实性

阳光家人宗旨:让爱接力,帮助真正有需要帮助的人

阳光家人愿景:全民行善,健康快乐。

阳光家人精神:传递爱的力量。

阳光家人使命:让更多的人参与快乐公益。

阳光家人定位:政府职能的补充。

阳光家人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集体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本着自愿、无偿的原则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得利用阳光协会的名义开展与社会公益无关的活动。



阳光内容:助学 支教、弱势群体帮扶、社区服务、紧急救援、公益传播、公益交流,培训。

阳光义工理念:“平凡义工”。即把做公益作为你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以一颗平常心去做公益。

阳光家人三不影响:不影响生活,不影响学习,不影响工作。

阳光家人互助精神:使命至上,互相尊重,学会包容,团结平和,奉献社会。义工有困难及时帮助和关怀。

阳光协会领导团队“五不”箴训:

不染――常保“真纯大爱、天下为公”之心

不弃――常保“坚持不懈、勇猛精进”之心

不飘――常保“自律反省、低调实干”之心

不争――常保“团结谦让、淡泊名利”之心

不怨――常保“快乐付出、感恩包容”之心

阳光家人行为准则:

1、见人一定要打招呼

2、人与人交流须用敬语

3、不随手丢垃圾

4、不闯红灯,开车礼让行人,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5、别人遇到麻烦时,要伸手帮助

6、活动会议,不迟到,不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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