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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示范志愿服务组织创建和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民函〔2018〕1053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文明委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示范志愿服务组织创建和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公开接受省内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申报,经全程跟踪、监测、评估,创建全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各10家,评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20个,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活动周期
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公信力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2016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近两年年检合格;
3.2018年度经费总量不少于50万元且自筹社会资金所占比例不低于50%;
4.内部治理能力强,人才梯队合理、稳定,坚持公益性、民主性、规范性的运作;
5.专业能力强,专业服务质量高,严格执行专业操守,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成效。
(二)示范志愿服务组织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公信力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2016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志愿服务组织,近两年年检合格;
3.组织架构健全,志愿者管理规范完善,志愿者成员认同并遵守志愿者守则,体现志愿服务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展现出良好的志愿服务组织形象,且志愿服务队伍比较稳定持久,拓宽志愿服务工作领域且具有特色成效;
4.围绕社会治理、社会文明、社会进步为主题,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深受服务对象好评,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5.组织注册志愿者不少于100人且年度参与志愿服务率不低于30%,人年均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6.有常态化、规范性的志愿服务项目,项目队伍中有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者优先。
(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1.申报主体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广东省内由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负责的个案、小组或社区工作案例,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同一申报人提交案例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所提交案例不超过3个,如提交案例超过以上数量,则按提交时间顺序依次列入初审环节,超出限额的不列入初审);
3.申报的案例须已完成资料收集、分析预估、服务计划等工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
4.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解决复杂疑难专业问题;
5.无违反社会工作伦理或职业道德的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创建和评选程序
(一)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示范志愿服务组织
1.预申报并接受监测。有意参加创建活动的组织,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根据本组织2017年的工作情况填写《创建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评选预申报表》或《创建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评选预申报表》,并上报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预申报,于2018年10月15日前上报2018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申报组织自申报之日起,须接受我厅的动态监测。
2.正式申报。2019年1月15日前提交《创建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评选申报表》或《创建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评选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正式申报。
3.专家评审。我厅于2019年2月至3月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资格审核的组织进行评审,通过路演、专家问答等环节,综合评选出拟评定的示范组织。
4.评选公示。拟定名单经地市民政部门审核和我厅审定后,于2019年3月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
(二)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1.受理申报。有意参加评选活动的社工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资格初审。2018年6月至9月,对申报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的进行资格性审查,分批公布符合纳入参评案例名单。
3.跟踪监测。申报人自纳入参评案例名单后至12月,每月在线填报《案例进度报告》,接受实地督导、动态监测和过程评估。
4.提交案例。申报人应于案例服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线提交《案例总结报告》及撰写完善的案例文章,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5.专家评选。我厅于2019年1月至2月组织有关专家对被纳入参评案例名单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结案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未结案案例纳入第二年评选范围),综合评选出拟表彰的案例。
6.评选公示。拟定名单经地市民政部门审核和我厅审定后,于2019年3月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
(一)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1.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创建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近两年年检合格报告书复印件各一份;
3.按照评选标准准备的相关材料;
4.申报主体认为有利于评选工作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示范志愿服务组织
1.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创建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近两年年检合格报告书复印件各一份;
3.按照评选标准准备的相关资料;
4.申报主体认为有利于评选工作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1.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一式三份);
2.案例申报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认为有利于评选的案例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线下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有意参加创建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登录申报官网(网址:https://jinshuju.net/)于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线上预申报,按要求提交《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预申报表》和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等申报资料;于2018年10月15日前线上提交2018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于2019年1月15日前线上提交按照《创建广东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评选标准》准备的相关资料,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协会(以寄出日期为准)。
(二)示范志愿服务组织
有意参加创建示范志愿服务组织的,登录申报官网(网址:https://jinshuju.net/)于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线上预申报,按要求提交《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预申报表》和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等申报资料;于2018年10月15日前线上提交2018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于2019年1月15日前线上提交按照《创建广东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评选标准》准备的相关资料,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以寄出日期为准)。
(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有意参加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的,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在线填写提交《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在线申报网址:https://jinshuju.net/f/tXphGk),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以寄出日期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请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我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积极鼓励、广泛动员本区域内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助理)社会工作师认真申报。
(二)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个人的指导,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示范性,真正树立善于创新、成果显著、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和标杆。
(三)严守时限,及时申报。创建全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评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活动申报表、创建(评选)标准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请各地民政部门督促有关组织、(助理)社会工作师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全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创建
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7楼广东省社会工作协会。
2.联系人及电话:李颖娜、彭军霞020-83646441。
3.网络地址:
(1)创建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预申报,网址: https://jinshuju.net/f/78AaIA。
(2)提交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网址: https://jinshuju.net/f/HSdeMd。
(3)提交按照评选标准准备的评选材料网址: https://jinshuju.net/f/QfNql4。
4.联系邮箱:2737043452@qq.com。
5.监督电话: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020-83312007/83346787。
(二)全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创建
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7楼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2.联系人及电话:黎莹舒、吴丽舒020-83646377 ,83637640。
3.网络地址:
(1)创建示范志愿服务组织预申报,网址:
(2)提交前三季度工作情况,网址:https://jinshuju.net/f/ZHrVgG。
(3)提交按照评选标准准备的评选材料,网址:https://jinshuju.net/f/6VvqLF。
4.联系邮箱:gdsgfwrx@163.com。
5.监督电话: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020-83312007/83346787。
(三)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
1.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24号202,深圳市慈卫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2.联系人及电话:魏志娇、赵婷0755-84235810。
3.联系邮箱:ciweigongyi@163.com。
4.网络地址:
(1)《广东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https://jinshuju.net/f/tXphGk。
(2)《案例进度报告》:https://jinshuju.net/f/rT0T1t。
(3)《案例总结报告》:https://jinshuju.net/f/mmXBjv。
5.监督电话: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020-83312007/83346787。
附件:
1.创建全省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申报表、创建标准、 申报指引
2.创建全省示范志愿服务组织项目申报表、创建准、申报指引
3.评选全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评分标准、申报指引、进度报告表、总结报告表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