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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规范慈善组织 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3%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时间:2026-04-28 14:58:21浏览:47次

4月27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明确慈善组织募捐成本定义,规定慈善组织的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3%。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并要求慈善组织在计算有关支出比例时,将到达最终受益人的款物作为慈善活动支出。规定明确,慈善组织“监事会等监督机构的工作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可以从管理费用列支。规定明确,慈善组织的募捐成本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募集财产时发生的费用,并强调“募捐活动中涉及本组织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募捐成本”“慈善组织应当据实列支募捐成本”。

据介绍,设定募捐成本3%的上限,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慈善组织实际需要,遵循慈善法规定的募捐成本最必要原则,有利于引导慈善组织将所募资金更多用于受益人,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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