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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 擘画老年友好型社会愿景

来源:慈善公益报作者:李济慈时间:2021-11-30 11:19:11浏览:1404次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济慈)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将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紧密结合,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培育银发经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及一揽子举措,旨在进一步解决老年人在养老、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深入挖掘老龄社会潜能,激发老龄社会活力,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共分八个部分、24条,充分体现了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指导思想,成为指导新时代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体现出五个突出特点:一是将加强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贯穿文件始终。二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供多元产品和服务。四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五是强化地方和部门在老龄工作中的职责,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在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方面,《意见》提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

  在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

  在具体实施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围绕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意见》提出,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

  在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问题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完善现有试点,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意见》还要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卫生健康部门与民政部门要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意见》提出,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采取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等办法,推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各地要通过盘活空置房、公园、商场等资源,支持街道社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意见》要求,要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意见》特别提出,要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从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强化社会敬老等方面入手,实施有力举措。

  在激活老年用品和服务市场、积极培育银发经济方面,《意见》提出,一方面要加强规划引导,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重视发展适老产业,相关部门要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质量标准,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同时,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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