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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领养须知和领养协议,若符合并认可能做到遵守协议规定,便可进行领养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页,【外地领养需要持领养人信息登记表到单位或者街道盖章,并将信息登记表和领养协议快递到救助中心进行审核,通过核实后便可进行领养,领养人要求托运的,费用和风险由领养人承担。】
领养动物前提须知(只有当您具备足够的饲养条件和心理准备方可领养):
以下几种情况请多考虑:
A.家中是否有十岁以下儿童的。
B.已婚未生育的夫妇,如果怀孕怎么办,确保不会因怀孕而弃养。
C.狗狗不只是您几个月的负担,它将会陪伴您十年八年甚至更长时间,您将付出很多时间陪伴及教养它。
D.它会在不应该大小便的地方大小便,您将要一次次的为它清理,它将在你家里增添一种天然的体味和散毛。
E.您的经济状况可否容许为它注射疫苗、生病时及时去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甲方:枣庄市正能量流浪动物救助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滕州奥体中心北200米
乙方(领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确保被领养动物物(特别是幼仔)能够享有良好生活环境、享受绝育及终身接受疫苗注射等待遇,保证宠物健康,减少流浪动物产生的源头。甲、乙双方经协商特拟订此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枣庄市正能量流浪动物救助保护中心,在对乙方领养条件完成审核后,将其救助的流浪宠物交由乙方喂养照顾。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以及义务:
1) 甲方在乙方提出领养申请前需按照要求严格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领条件。
2)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被领养动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协助乙方熟悉被领养动物,并交代安排被领养动物到达乙方家庭后初期的生活。为乙方领养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3)甲方在乙方接收被领养动物的当日起内对乙方所领养宠物的喂养、疫苗、绝育等情况进行了解以及回访,并有权在领养日后任何时间进行随时或定期回访。
4)协助乙方对被领养动物物到正规持有医疗许可证的宠物医院进行疫苗注射以及绝育手术,监督领养者对被领养动物按需进行医疗方面照顾的情况。
5)领养手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不得随意不合理改动,手续内容需修正,修正之后及时公开。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以及义务:
1)在接收所领养动物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关于领养动物包括健康状况、性格、爱好习惯等在内之真实情况,并进行初步的观察以及接触(该阶段在救助中心完成)。
2)乙方需在选择领养流浪动物前一月内到救助中心和狗狗培养感情超过十次后(外地或以押金的形式代替),获得领养资格。
3)事先与家人做好沟通以及商议,领养需征得家人同意。不得因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等原因抛弃、虐待所领养的动物。
4)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领养手续,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社区盖章等。
5)由于动物进入新环境需要适应,期间若照顾不周容易出现问题,领养人在领养完成后一周内,需对其适应情况仔细上心,在饮食换粮、动物心理状况等方面细心照顾,避免出现人为造成动物健康问题。
6)为领养动物物提供固定合理健康的生活所需,如专门宠物粮食、提供洁净的饮用水、宠物住所及宠物专用生活用具等等。
7)在室内为被领养动物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实行家庭喂养、不得放养,定期带宠物到户外活动。
8)为领养的宠物提供必要正规的医疗措施,定期为领养的宠物进行驱虫、疫苗注射,被领养动物生病时,尽力救治,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因为费用或其他问题选择非正规救治途径。
9)如果领养时该动物仍未绝育的,乙方必须在领养日之后的规定时间内绝育,在其具备绝育条件后,应对该动物进行绝育手术,由于动物身体情况不允许进行手术,可根据情况延期进行手术。
10)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关于在接收领养动物后的回访规定,即由甲方安排合适的人员,双方协商时间,不定期对领养家庭家访,不得拖延、阻挠或拒绝回访程序。
11)在无法继续喂养被领养动物的情况下,需将被领养动物交还给甲方(需说明不可继续领养原因),并协助甲方继续寻找合适的领养人,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转交他人、买卖或将其抛弃或故找理由丢弃,将由甲方严肃追究乙方责任,且不退还押金。
第四条、附加条款:
1)押金方面,严格按照救助中心押金收取标准,于一年后当日在无异议情况下退还。
2)医疗方面,绝育及疫苗等需到正规拥有医疗许可证的宠物医院进行,否则追究责任,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绝育过程中因麻药过敏或其他原因造成动物死亡,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负责,押金不退回。
3)若乙方在领养宠物后出现虐待、转赠、出售领养动物,或因乙方的过失导致所领养动物死亡或丢失,再次致其流浪等情况,不退还押金,甲方将保留追偿经济赔偿的权利。
4)领养人对救助中心的回访工作不配合时,介绍人有义务出面协调、协助回访。
5)领养人在领养动物前应慎重考虑,领养后对动物负责,不允许发生随意领养、又随意退回动物的情况,以防止对领养动物造成再次伤害。对于在领养动物之后因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等原因退还所领养宠物的,甲方将保留追偿经济赔偿的权利。
6)本协议中甲方所有的“追偿经济赔偿的权利”指:即甲方对乙方之前缴纳的押金给予没收,或进行法律诉讼进行追偿。用作救助中心日常开支。救助中心会有详细的账本开支记录。
7)甲方履行被领养宠物情况如实告知义务后,乙方领养期间因被领养动物引起的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本协议自乙方接收领养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的行为,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附文字说明)。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由枣庄市正能量流浪动物救助保护中心(甲方)、领养人(乙方)保管。
注: 甲乙方签字后,则表示双方同意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将承担法律责任。
附:
领养条件:
1有责任心,有爱心,富有责任感,从未遗弃或丢失过小动物;
2.有固定工作,固定住所(非合租),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都喜欢小动物且都同意领养,一同参与照顾
4.愿意接受被领养动物领养前绝育,能正确看待小动物绝育的问题。(待领养的犬猫都将进行正规的绝育处理,除小动物身体目前达不到绝育手术的要求外。绝育是站在对救助的小动物负责的立场上,避免用来恶意繁殖)。
5.不抱着领养就是来捡便宜的心态,愿意为流浪动物付出
6.领养人需提供押金作为担保
7. 符合领养条件,一般情况下优先考虑拥有枣庄本地户口者、长期或多次参加救助流浪动物活的志愿者,非救助中心志愿者可选择救助中心志愿者作为担保人。
8家里曾有动物,并生病(犬瘟、细小等)康复或死亡时间在半年内的,不得给予领养.
9.领养人需年满18周岁,学生要求非住校,有稳定生活经费来源,就业者要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未满18岁需征求家里同意,父母代为领养
10.重中之重:爱动物,不虐待、不抛弃、不放弃、不遗弃。
枣庄市指定流浪动物正规医疗医院名单、押金情况说明请查阅附件。
领养手续由本领养协议以及流浪动物领养人信息登记表、领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由枣庄市正能量流浪动物救助保护中心,方可认为完成领养信息程序,缺一认定领养无效,甲方不予对乙方交予任何流浪动物进行领养。
甲方签字:枣庄市正能量流浪动物救助保护中心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最终解释决定权,归枣庄市正能量流浪动物救助保护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