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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的管理,使服务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队员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对《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章程》的补充,如有冲突,以章程为准。
第一条 队员管理
(一) 本服务队允许未进行申请注册前参与体验志愿服务。 (二) 如实填写《志愿者申请表》及个人资料,日后上述资料如有变更时,需及时通知理事会。如发现志愿者、正式队员所填写的资料是虚假时,将即时取消正式队员身份。
(三) 预备队员以加入六个月内服务次数不少于6次为基本标准,考核期后由理事会进行评审,工作称职者转为正式队员身份。正式队员每年需通过年终考核,以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72小时为基本标准,工作不称职者转为预备会员身份,表现优异者进行表彰。
(四) 正式队员因故无法参加活动时,请假以三个月为期限,超过者须申请暂停正式会员身份,将来可随时重新申请加入。如在未请假的前提下超过三个月没有进行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的任何志愿工作者,以及请假超过三个月没有申请暂停正式队员身份者,则被视为不辞而别,将被终止其正式队员资格,且对其日后重新申请时作严格的审核。
第二条 队员退会程序
(一) 队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理事会,并交回证件及标志;
(二) 长期不履行本章程义务或服务次数达不到规定,将丧失正式队员资格;
(三) 队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服务队将按其情节轻重,由理事会决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会籍的处分。如触犯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 擅自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机构的邀请、访谈、采访或代表本协会向媒体公布任何有关本服务队的新闻或报导;
(2) 擅自利用本服务队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3) 擅自对外宣称自己代表本服务队进行活动,组织或邀请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成员参加活动;
(4) 擅自承诺接收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求助,或私自将慈善资源分派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5) 擅自利用在本服务队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的活动;
(6)泄露兰花草志愿者任何资料,包括其它队员的非公开的个人资料;
(7)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管理,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成效,做出损害本服务队声誉的行为;
(四) 正式队员被劝退或除名,理事会须索回其队员证件及标志,或在公众平台进行挂失。退队后仍需对其在加入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时取得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正式队员理当积极完成其承诺的志愿工作,如因故无法从事志愿工作时,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交接正在从事的工作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 组织架构与职能划分
(一) 本服务队采用职能机构与项目服务机构并行的组织架构。队长、执行队长、副队长、秘书长履行章程规定的职权;同时设有秘书处(队员管理中心)、综合实践部(文艺队、爱心理发队)、后勤部、财物部、宣传部五个职能部门。
(二) 各职能部门设置人员由理事会直接任命(可由理事兼任),以下为各部门人员设置及职能划分:
(1)秘书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队员档案材料规整及相关活动材料的上报事宜
* 干事:配合秘书长做好志愿者、队员相关信息的登记及志愿云系统的注册,对活动进行立项、调查和活动的申报。
(2)综合实践部:执行策划方案,组织日常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及协调参与队员的工作分配。
* 干事:登记报名人员及活动签到,安排常规活动的领队及现场活动细节,对活动进行立项、调查和档案整理。
* 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3)财物部:保管、分配团队财物(包括受捐物资),采购用于团队运转及活动的物资,建立透明的财务出入明细,及时公布每月财务报表和年终财务报告。
* 干事:根据财务制度管理团队公共用品和受捐物品,采购用于协会运转及救助物资,负责标志的发放及回收。维持总计帐表,审核每月帐单,完成财务报表并及时公布。
* 会计:登记出入明细,行使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
* 出纳:负责现金存取、支出及报销等工作,保管各种帐单凭据和财务章,行使出纳收付、反映、监督和管理的基本职能。
(4)后勤部:制订活动方案,筹划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团队各个部门,保障后勤,使方案得到执行。
* 干事:主持策划方案,管理档案、负责活动前期相关物品的采购,活动后期的现场的打扫与清理。
* 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5)宣传部:负责活动现场的拍照、摄像的工作及活动后期的宣传工作。
* 干事:主持分工活动现场的拍照、摄像及活动结束后期的宣传工作(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美篇等)。
* 助理:由干事直接任命,协助干事处理其职能事务。
第四条 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 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意见或纠纷,应该在协会内解决,并尽量避免扩大化及减少负面影响。非工作中出现的意见或纠纷,不列入本服务队解决范围。
(二)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开展工作;
(三) 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 活动前,准备参加活动的队员应提前报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五) 活动时,按通知内容,在活动前穿戴好标志和证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活动开始后十分钟,迟到者应与活动负责人联系,否则不得擅自前往活动地点;
(六) 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队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七) 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第五条 例会制度
(一) 每月召开一次全体管理层会议,必要时可由监事会提出临时召开。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清点人数,会议进行过程中,与会人员均应自觉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不被打扰。
(二)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与会者需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进行记录。有事需向队长请假、批准,未进行请假的一律做缺席处理。
(三) 会议由执行队长主持,传达理事会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志愿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记录,由队长、执行队长共同查阅后进行整理、存档。
(四)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第六条 学习制度
(一) 全体志愿者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 学习由志愿服务队队长组织,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三) 秘书处为每名服务队队员配发专门学习记录本,用于志愿服务学习记录和撰写心得体会。
(四)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七条 考勤制度
(一) 在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正式队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执行队长并请示本部门,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
(二) 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所属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字认可。
(三) 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志愿服务队服务部部长记录存档,并作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第八条 活动制度
(一) 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 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现场带队人员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二) 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 奖惩制度
(一) 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处理。
(二) 奖励: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2、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报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3、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免责声明
(1) 兰花草志愿服务队采取自愿参加、自由组合、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的原则;入队者自愿接受并遵守活动发布内容中的规则和事项。
(2) 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队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队员自行独自承担。
(3) 队员已确认自己有充分的身体、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而参加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对活动中的一切风险及导致的各种后果均自我负责和承担,并承诺在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有关自己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均不会向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4) 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建议各位队员参加、购买相关保险。
(5) 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在发布活动内容中的一切说明和安排均为设想,不排除在活动报名开始后因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导致的对原计划的变更和取消;本服务队仅保证在取消活动或变更相关内容前,尽可能通知报名参与者,并说明原因,但不负责承担由此给队员造成的人身、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6) 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理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7) 队员报名参加活动时应详细、认真阅读本《免责声明》,所有报名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免责声明》之内容。
第十一条 以上条例的未尽事宜,德化县兰花草志愿服务队保留对各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