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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9 10:46:34更新1159次浏览
一、活动主题
南沙·她益行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2018年5月
三、申报时间
2017年5月17日至6月11日
四、项目目的
(一)优化妇联服务资源及方式:借助创投资金为南沙妇女、儿童及家庭服务注入新的资源,丰富基层妇联工作的内容及方式;
(二)扩充妇联内外部的合作网络:以创投为契机调动各基层妇联组织及广大社会组织参与妇联服务的积极性,壮大可以与妇联共同前行的合作伙伴;
(三)解决南沙妇女儿童领域的迫切问题:以问题解决为导向,透过创投实现精准服务,增进南沙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福祉;
(四)提高南沙女性社会组织的数量及质量:以创投为平台,鼓励更多南沙女性社会组织的出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女性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与相互间的交流合作。
五、申报条件
(一)创投主体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在广州市和各区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登记的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创投主体)。其他创投参与单位提出的公益创投项目须与上述社会组织合作并以该组织名义申报。
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依法设立并经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3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5.具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或按时上报年度报告;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上报年度报告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7.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二)创投参与单位
创投参与单位主要包括下面两类:
1.南沙区内各级妇女组织;
2.尚未注册但在街道社区备案,具备一定的公益项目承接能力为妇女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
3.具有服务相关性的其他单位。
六、申报范围
(一)申报原则
1.针对性
必须以南沙区内妇女儿童和家庭为服务对象,能够聚焦该类群体的需求或困扰,提出有针对性的项目方案。
2.迫切性
项目所关注的妇女儿童或家庭问题是迫切需要解决的,能弥补当前南沙区妇联关注的妇女、儿童及家庭服务服务的不足和空白。
3.专业性
团队拥有运作和执行所必备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直面服务对象的关键需求,项目内容不是简单的活动拼凑与堆砌,有明确的项目目标与执行策略及方法,符合项目工作设计与执行的要求。
4.可行性
项目有切实可行的项目目标,符合南沙区内实际情况,具有完整具体的实施方案。
5.可持续性
重视项目后续发展,对项目由浅入深、由小到大、由点及面有思考,有后续发展的策略。
(二)可申报类型
1.妇女服务类
包括妇女就业创业服务;失业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单亲妈妈、失独妈妈关爱扶助、情绪支援;抑郁症妇女的心理援助;更年期妇女的生活调适;受家暴妇女援助服务;留守妇女服务及困境妇女权益维护、人文关怀等。
2.儿童服务类
包括儿童发展类服务;儿童情绪管理;困难家庭及流动家庭儿童关爱服务;留守儿童社会保护服务;受侵害儿童援助介入及困境儿童援助服务;自闭症儿童心理疏导等。
3.家庭服务类
包括家庭文明、家庭教育服务;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的救助帮扶;家庭正向管教培训;家长社区互助支持;家庭亲子关系辅导;家庭亲子义工孵化及困境家庭帮扶等。
4.其他类
包括培育女性主题社会组织;面向南沙妇女儿童的基层调研工作;开展妇联工作者相关培训和培养女性志愿者队伍等。
(三)项目侧重点
1.重点支持针对妇女儿童开展的对某一特定问题进行精准设计的项目。
2.重点支持孵化、培育妇女组织的项目,促进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
3.重点支持女性社会组织发起的项目,扶持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
4.重点支持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项目,谋求南沙妇女儿童的长远福利。
七、资助标准
(一)总金额:本次公益创投项目资助总金额为42万元,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项目资助资金不得列支范围:
1.创投主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或福利性支出。
2.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如电脑、办公桌等。
3.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用。
4.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捐赠赞助等支出。
5.与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三)其他注意事项:
“人员经费”以及“管理费用”合计总支出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宣传费”不超过创投资助资金的10%,“其他费用”预算编制不超过创投资助资金的10%。(如有特殊情况,请备注)。
八、项目其他支持
宣传推广:开放妇联媒体平台,参与主体可将工作情况采用新闻稿的方式发送到主办单位,进行投稿。
九、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资源能力和社会需求设计创投项目,按要求填写好《项目申报表》,每个社会组织提交创投项目原则不超过2个。
(二)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按实际情况补充:
1.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财务情况说明(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会计报表证明等)
3.已参加社会组织评级的可提供评估等级证明
(三)有关文档可登录以下网站或关注南沙妇联微信公众号、微博进行下载:
1.广州市南沙区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zwxxgk/ 右方“通知公告栏”)
2.承接本创投活动广州开发区优公益社会工作研究中心(http://www.gzygy.org/)
3.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新浪微博账号: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微信公众号:南沙妇联
备注:请以“单位名称+邮箱地址”格式留言,以便工作人员将申报表格电子版发至该邮箱
(四)申报途径
1.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及补充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6月11日中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yougongyi2015@163.com进行申报,申报文件标题注明南沙妇女儿童公益创投申报+单位名称。
2.待项目初审通过后(届时会有邮件通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评审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完全一致)于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组。
3.咨询电话:020-22096670,联系人:杜素乾、陈家艳。
十、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是指在项目申报书提交之后,针对项目的可行性、社会需求度以及团队资源等方面所进行的审查,以此来选定资助的项目。
南沙区妇联作为主办单位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活动,将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广州开发区优公益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选项目。
十一、项目实施
项目一经确定后,由区妇联、广州开发区优公益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与公益创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三方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内容、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实时做好定期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十二、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是指在项目执行的中期以及末期针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服务效果等方面开展的评估。
南沙区妇联作为主办单位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活动,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广州开发区优公益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进行评估督导。
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5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南沙_她益行”__南沙区2017年首届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投活动评分标准.docx
相关附件: 附件2 “南沙_她益行”__南沙区2017年首届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具体时间安排.docx
相关附件: 附件3 “南沙_她益行”__南沙区2017年首届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书.docx
信息来源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