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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标

2017年横沙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9-01-12 18:08:16浏览:366次

工程概况: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横沙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且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8人: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取样员)各1名,安全员2名。 3)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横沙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27-28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20-18-z8239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横沙乡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180天。

7、采购预算金额:693171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93171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1-0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09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上传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02 09:00:00至2019-01-09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须在2019年1月9日前的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前电话联系18116209941),至上海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可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3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1-23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区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区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携带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纸质投标文件、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注: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明区横沙乡新环路75号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邮编:201914 邮编:201206
     联系人:施静飞 联系人:谢佳骏
     电话:56899009 电话:18116209941
     传真:56890427 传真:021-583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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