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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装备车保险费定点服务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对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装备车保险费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资格及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装备车保险费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内容及数量:数量约145辆,均需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不计免赔险,总费用控制在557484.22元以内。145辆机动车信息明细附件。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一年(自出保单正本之日起计算)
2.6、项目要求期限:公示结束1个工作日出保险正本
2.7、付款方式:按照中国保监会“见费出单”的规定,在收到甲方支付保险费到账之日起一日内提供保单正本及保费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保险业监督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于项目相应的内容和服务。
3.3、申请人应具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凡被中国保监会禁止开展车辆投保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见《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必须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4.2 报名时间:请有意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于2018年 11 月 2 日至2018年 1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报名函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市琵琶岛33-1号门面)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文档(不另收费)。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if !supportLists]-->(1)<!--[endif]-->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
<!--[if !supportLists]-->(3)<!--[endi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的);
<!--[if !supportLists]-->(4)<!--[endif]-->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网络报名方式: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
(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孙志平0876-2152881)
4.5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邮购。
5.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上午08时30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s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5该项目为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只接受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转存,凡是使用现金及个人转存的,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开 户 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 号:5326218401822410002097
保证金咨询电话:0876—3037960
(一)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按照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二)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三)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四)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行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 文山州公安边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华龙南路16号 地 址:文山市琵琶岛33-1号门面
联系人:李助理、常助理 联系人:昝红芳
电 话:18848710966 18187660007 电 话:0876-2195886 13404917819
0876-284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