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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为引导社会组织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县公益事业全面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意识,提高社会组织项目策划实施能力,决定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弘扬慈善、公益、爱心为主题,以满足社会需求为根本,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服务活动,创新公益事业新形式,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为创新社会治理与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申报时间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时间:至2017年4月10日止。 三、申报对象 1.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已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 2.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申报1个公益创投项目。 3.实行“择优资助”的原则,同等条件下,等级评估在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和有配套资金的项目优先考虑。 四、申报项目范围、要求 1.项目范围。 申报项目重点领域包括社会公益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救灾减灾等领域。 2.项目要求。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而进行的有探索性和实验性的项目;能为全县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同类公益服务活动提供工作标准和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通过公益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扩大和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使其成为全县或当地某一领域的业务骨干,可以填补政府在服务民生上的缺位,满足社会服务需求的项目等为主要资助项目。 五、项目申报 1.申报渠道。 向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 (1)填写《永嘉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 (2)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详细方案(一式二份),要求越详细越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数量、群体等)、资金安排(列出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进度安排(主要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与社会效益等。 六、项目流程 1.各社会组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永嘉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和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详细方案报送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2.经汇总、筛选、审核后,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定,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资金,并发文公布。 3.举行资助项目签约仪式,由县民政局与受资助的社会组织进行签约。 4.资助项目实施。资助项目实施组织要根据项目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努力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环节,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5.项目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地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上报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工作总结。各受资助的社会组织在资助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向县民政局上报活动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同时上报相关材料,如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制作的资料,项目实施的图片资料(以电子版本为主)等。 7.发放项目资助资金。资助项目完成经审核通过后,发放项目资金,资助项目不能完成的,不给予项目资助资金。 七、要求 资助项目实施的社会组织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资助项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资助项目均应于2017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向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报送资助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附件:1.永嘉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2.公益创投项目方案参照样式。
永嘉县民政局 2017年2月24日
附件1:
永嘉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申报项目需要附该项目详细活动方案(一式二份) 附件2:参照样式
XXXXXXXXX项目方案 一、项目名称: XXXXXXXXXX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XXXXXXXXXX 三、项目实施地域: XXXXXXXXXX 四、项目受益对象、数量: XXXXXXXXX 五、项目资金支出: 如:
六、项目实施具体安排: 1.XXXXXXXXXX 2.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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