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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仙湖13项已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龙街片区)管护项目第一标段已获批准,采购人为澄江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服务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仙湖13项已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龙街片区)管护项目第一标段
2.2 招标编号:民康招字YX(CJ)-ZFCG2018-014
2.3 管护内容:(1)对库塘湿地及附属工程的管护;(2)对已种植的乔木、灌木、藤本植物的管护;(3)绿地给排水系统、护栏、路基、花基、宣传牌、提示牌等设施维护;(4)生态砾石床、拦砂坝、沉淀池和溢流堰管护;(5)河道日常管护等。(管护内容以业主方提供的《河道管护方案》内容为准)
2.4 采购预算价:每年225.26万元。
2.5 服务要求:按招标人《河道管护方案》要求管护,进行月度考核,合格后拨付管护费用。
2.6 管护期限: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