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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标

关于印发《宜昌市第二届 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方案》通知

时间:2017-04-25 15:01:14浏览:1422次

工程概况:各县市区民政局,宜昌高新区社管办,三峡旅游新区社事部: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宜昌市第二届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宜昌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9日

附:

宜昌市第二届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方案

为推进我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工作深入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现制定第二届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面向宜昌市广大社会组织和社区征集优秀社区公益服务项目,通过一定资金的扶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充分发挥优秀公益服务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公益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二、参赛项目范围

(一)为老年人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空巢老人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其他满足社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二)为青少年服务项目,为青少年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益智、素质拓展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孤残儿童的照料;社区青少年志愿者服务;围绕外来务工子弟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困难救助、心理辅导、综合性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社会服务。

(三)助残服务项目,为残障人士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救助帮困服务项目,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有利于满足其提升生活质量和综合发展需要的各类服务项目。

(五)其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包括:对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康养服务、生态治理等方面的服务项目;其它有利于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有利于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提升,促进社区(村)和谐、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

三、项目评选数量与资金扶持标准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12个优秀公益服务项目,设一等奖3个,奖金3万元;二等奖4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5个,奖金1万元。

四、参赛社会组织资质

参赛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已注册的社会组织: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2.实施过社会服务项目的优先。

(二)未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

1.有良好的社区群众基础。

2.实施过社会服务项目的优先。

五、项目标准

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针对性:项目设计有明确的受益群体,直接受益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

(二)公益性:项目目标清楚、受益群体明确,公益特色鲜明,足够彰显公益慈善理念,充分体现非营利性,努力追求社会效益。

(三)可操作性:具备良好的社区(村)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资助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可在条件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 

注:项目申请资金不得大幅超过所设奖项(有能力筹集资金配套的除外)。

六、实施步骤

(一)发布通知(3月下旬)

由宜昌市民政局、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在媒体、网站、微信上发布公益创投大赛方案,宣传发动社会组织和社区积极参与公益创投大赛。

(二)项目申报(4月上旬至4月底)

各县市区民政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社会组织和社区进行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

(2)已经注册的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社区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资金监管同意书。

(4)实施过社会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可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日期:4月1日—4月30日。

3.申报方式:(1)全市性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请交宜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6236743,邮箱:285177560@qq.com;

(2)其它社会组织和社区申报的项目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统一收取后交宜昌市民政局基政科,联系人:罗璇,联系电话:6235145,邮箱:1607850793@qq.com。

(三)项目优化(5月上旬)

由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申报书的服务内容、受益群体等内容进行指导,提出指导性意见,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改进优化。

(四)创投大赛(5月中旬至6月底)

1.专家评审。市民政局组织专家团队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筛选24个项目进入初赛。

2.初赛。进入初赛的24个项目制作PPT,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审组现场打分,确定进入决赛的12个项目。

3.决赛。进入决赛的12个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审组现场打分,确定获奖等次。

(五)项目执行(7月至11月下旬)

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需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进行实施,切实服务于社区居民。

(六)中期评估(9月至10月)

宜昌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等进行检查督导。对于接受资金后未能按计划正常进行的项目将予以警示,严重者将中止项目,并追缴已拨付款项。

(七)总结评估(12月上中旬)

宜昌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形成综合评估报告。

七、不予支持的内容

(一)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二)不支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和活动;

(三)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荣誉和奖励,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

八、组织管理

宜昌市第二届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的主办单位为宜昌市民政局,协办单位为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

九、执行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17年12月5日前,项目资金使用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100%,并报送终期执行报告到宜昌市民政局、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进行检查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复印件等。

十、资金管理

(一)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奖励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二)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以项目申报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承诺为依据,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申报书所规定的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宜昌市民政局、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将不定期对各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关县市区民政局需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审计,确保执行进度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四)项目执行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并追缴已拨付但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

十一、项目宣传

(一)项目执行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感人事例,建立专门的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报送项目简报。

(二)相关县市区民政局和项目执行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定期向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附件:宜昌市第二届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申报书


信息来源于: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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