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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
分包1 |
江津区白沙镇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江津区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江津区中小学青少年心理行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鼎山街道东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鼎山街道双宝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鼎山街道滨江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白沙镇石坝社区社会工作室项目(各子项目最高限价见分项报价表) |
67 |
3 |
中标金额的10% |
分包2 |
江津区中山镇白鹤村农村扶贫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江津区社会救助对象帮扶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支坪镇津坪社区社会工作室项目、珞璜镇马宗社区社会工作室项目、先锋镇椒乡社区社会工作室项目(各子项目最高限价见分项报价表) |
64 |
中标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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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3 |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企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乡村振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乡村振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德感街道牌坊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德感街道篆山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德感街道杨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油溪镇明月社区社会工作室项目(各子项目最高限价见分项报价表) |
62 |
中标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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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4 |
江津区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几江街道大西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几江街道南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几江街道得胜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几江街道桥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几江街道通泰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各子项目最高限价见分项报价表) |
60 |
中标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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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5 |
江津区军休中心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江津区敬老院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圣泉街道圣泉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圣泉街道陡石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双福街道津福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双福街道阳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各子项目最高限价见分项报价表) |
57 |
中标金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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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6 |
江津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专业督导和评估项目 |
10 |
中标金额的10% |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分包,也可就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只需缴纳一份保证金,提供一套标书),但为保障项目进度和服务质量,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同一个投标人在多个分包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其“开标一览表”优先选择拟中标分包的顺序,成为第一拟中标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其它分包的中标人资格,其他分包根据综合得分排名依序递补。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人以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参与(分包1—分包5)的投标人须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上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不作年检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
2、参与分包6的投标人须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具有社会工作教学研究资质的学校、团体等,且未承接江津区境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上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2月13日 至 2019年12月20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区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区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jiangjin.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月3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1月3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1月3日 14:30
开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本级)
采购经办人:曹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7555652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相府路5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颖
代理机构电话:02347217308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