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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标

皮山县今冬明春困难群众越冬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19-10-31 18:03:29浏览:611次

工程概况:

一、   招标项目编号:  PSXZC2019-134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皮山县今冬明春困难群众越冬物资采购项目(包一) 1 4100000 购买项目所需:面粉(25kg袋)20000袋、清油(5L/桶)20000桶、大米(10kg/袋)20000袋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皮山县今冬明春困难群众越冬物资采购项目(包二) 1 6240000 购买项目所需衣物:棉衣,成人5000件、儿童10000件;毛衣,成人5000件、儿童10000件;皮棉鞋,成人5000双、儿童10000双,被子2000床、褥子2000床。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1-01 至 2019-11-11  19:3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21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新城区东经2路南端)  

八、    开标时间: 2019-11-21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新城区东经2路南端)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皮山县今冬明春困难群众越冬物资采购项目(包一)投标保证金 80000 新疆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878010012010101011990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2、投标保证金需在2019年11月20日20:00前到账,超过时间则不予认可; 3、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或项目编号; 4、账户名称: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行号:402896400017


投标保证金通过基本账户一笔汇出,分笔汇出银行系统将不予统计

2 皮山县今冬明春困难群众越冬物资采购项目(包二)投标保证金 130000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侯雪萍 

联系电话: 0903-2067889 

传真: 0903-2067889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台北西路265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皮山县民政局 

联系人: 艾科热木江·阿卜来提  

联系电话: 0903-6422474  

传真: 0903-6422474  

地址: 皮山县新城区社会福利园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皮山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张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03-7864616  

传真: 0903-7864616  

地址: 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三楼(新城区东经2路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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