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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信息汇总

好消息,报考师范专业可获资助

时间:2018-07-11 14:53:18浏览:905次

仅限4所高中10个名额,需与教育局签订培养与择优就业协议书

  记者从常州市教育部门了解到,日前常州市教育局向局属各中学印发了《常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今年常州将继续开展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试点工作,一旦成为试点对象,可获得奖金助学,并择优就业。

  

  陆文杰

  四所高中试点10个名额

  今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试点的报考对象为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二中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自愿报考“211”工程高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或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男生身高要求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今年试点名额为10名,其中男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学科不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优先,其他学科按照岗位需求情况确定。高中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取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

  据悉,一旦被确认为试点对象,学生在高考录取并经确认后,由市教育局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培养与择优就业协议书。被录取者承诺本科毕业后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应不少于6年。

  最高获助、奖学金各两万

  据了解,试点对象本科学习期间,对按协议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可享受两万元的助学金和两万元的奖学金。其中,助学金于毕业并取得相关证书、被录用后发放;奖学金于入职后按照在大学期间的综合成绩的获奖情况进行发放,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5000元,最高总计不超过两万元。

  同时,本科学习期间,必须每学期考核合格,方能按就业办法考核安排就业。在校期间如出现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奖学金资格及择优就业资格自动取消,并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费用。

  记者注意到,文件附页中明确,学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学生,将由市教育局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择优录用(事业编制)。通过公开招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方式安排就业。如正常毕业,采用这两种就业办法均未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取消安排就业资格。

来源: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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