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作用,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游资源,发挥我市设计之都优势,拓展“旅游+”工作,打造旅游业发展创新名片,推动旅游业与金融、制造融合发展,我局拟联合深圳广电集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组织“粤港澳大湾区旅游手信展暨2017‘深圳礼物’大赛活动”服务事项,现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第三方专业机构选派工作能力强、具有组织大型比赛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对项目方案及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制定项目详细实施方案,编制活动预算,组建评审专家库,拟定评审专家名单。
2.第三方专业机构广泛宣传、推广,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大赛评选,赛事具有一定规模,参赛品不少于300件。
3.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各轮评审活动,根据评审专家制订的评审细则,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评审结果公正、严谨。形成详细的参评作品名录,获奖作品评审资料、评审相关图片等佐证资料。
4.根据市文体旅游局活动要求,为进一步突出深圳制造与深圳质量的产品形象,需求产业化对接,组织与广电集团合作签约仪式,推进“深圳礼物”品牌影响力。
5.配合市文体旅游局活动在2017粤港澳旅游峰会期间举办大赛评审结果发布会、对获奖产品及相关人员进行颁奖。
6.组织粤港澳大湾区旅游手信展,在深圳展出“深圳礼物”大赛获奖及优秀入围作品,同时邀请广州、珠海、东莞、香港、中山、澳门等大湾区其他城市的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当地旅游手信企业参展。在2018年广、澳、港旅游展期间设立“深圳礼物”展区。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10个月。项目最后成果提交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期限为 1 年。
三、服务要求
1.根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不同服务需求,优先安排人力资源,确保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2.根据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不同服务需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强化沟通与协调,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设立监督小组,按项目进度控制程序强化监督检查。
5.提供服务要及时快速响应。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应具有创新设计能力或拥有丰富的创新设计行业资源。
3.项目负责人具有旅游、设计等相关行业的就业经历,且具有负责过相关活动或创建实施方案项目业绩。
4.提供开展本项目服务的相关能力证明。
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者转包,不支持联合体应标。
五、项目总金额
项目报价控制在40万元以内,超出40 万元为无效报价。
六、评标方法
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其中价格权重占40%,实施方案占 30%,资质证明占 30%。
七、应标要求
请应标单位于11月17日前将相关应标文件(包括报价及项目实施方案)和资质证明材料等一式五份邮寄(以邮戳为准)或者送达市民中心 1112 室(联系人:王小姐,电话:88103203)。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 C 区 1112室,邮编 518035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7年11月6日
本信息转发于:深圳市文体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