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善网
关注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根据《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福府办〔2015〕9号)相关规定,结合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年度使用管理计划,现将2017年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规模
本期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总预算150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决定。
二、资助方向
本期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创新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组织培育激励等五个领域的非营利性项目。
(一)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基层组织功能,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的项目;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社会建设的项目;维护群众利益、综合协调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项目;推动各类人群与社区融合,共同建设平安、和谐、幸福社区的项目;促进社会创新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项目。
(二)基本公共服务。社区教育、公共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就业创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安全教育、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的项目。
(三)社会公益服务。社区志愿公益服务、慈善救助、人文关怀与社会心理服务、特殊人群服务、志愿法律服务、绿色生活方式引导、生态环保、应急救援综合服务等领域的项目。
(四)社区便民服务。以便民需求为导向的,围绕社区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社区居民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策划的有效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的项目。
(五)社会组织培育激励。以社会组织为主要服务对象,实施的引导和培育、能力建设提升、内部规范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旨在促进和激励社会组织成长和发展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工作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2日止。
四、申报条件
根据《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以申请本专项资金,各类申报项目需要同时具备“非营利性、创新性、效益性、区域性、社会性”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1、必须是在深圳市或福田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是其他在境内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并经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的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
2、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渠道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5、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6、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等资源投入或志愿者参与。
申请机构存在《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46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第47条所列情形且情节严重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资料
申请使用本专项资金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填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2);
(三)《项目预算明细表》(见附件3);
(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见附件4)
(五)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六)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七)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扫描件;
(八)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等资产财务状况证明扫描件;
1、2016年6月前成立的组织,请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
2、2016年6月后成立的组织,未进行年审的提供近三月的财务报表;
3、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组织,提供机构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九)如申请项目需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合作的,请提交相应的合作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文件等)。如项目需介入社区或学校等区域开展的,参照前述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十)申报机构可以自主提交对其项目评审有参考作用的其他材料(如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备案材料、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证明、已参加评估的提供评估等级证明、申请项目获得社会资金或物质支持的有效凭证等以及其他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本期申报采取无纸化、电子化申报方式,全部申报材料需登陆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和上传。
在线申报系统网址: https://jinshuju.net/f/9A1yda
有意申报的机构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官方网址,下载上述五申报资料中的申报材料1-4的模板,按照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后,需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根据提示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1),并根据提示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申报材料4-8)至在线申报系统。
以上所有材料申报方需留存好原件,以备查验。
七、注意事项
(一)每个申报机构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资助的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枢纽型”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大项目策划力度,整合资源,联合多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
(四)鼓励申报机构多方筹集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凡可能涉及两个以上资金来源的项目,应在《项目申报书》相应部分注明。对于已获得社会资金、物资支持的项目,可凭资助协议、收款凭证、物资接收凭证等有效证明给予适当加分。
(五)对于已获得上一期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资格,但放弃资助的机构,本期将不再受理该机构的项目申报。相关机构可申请下一期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电话:0755-83673583 周女士 / 0755-83665821黄女士
2、监督电话:福田区委政法委(社工委),电话:0755-82918333-2063刘先生。
特此公告。
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相关附件
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指引(请先阅览填报指引).pdf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项目预算明细表.xlsx
附件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参考模板).docx
相关附件
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指引(请先阅览填报指引).pdf
附件1: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项目预算明细表.xlsx
本信息来源于:福田政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