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中国善网! 登录注册 帮助中心 QQ客服 热线咨询:0755-22919446185-7554-6588
首页公开公示>资助信息汇总

资助信息汇总

辽宁鞍山贫困大学新生最高可获7000元救助

时间:2017-06-17 11:21:15浏览:793次

央广网鞍山6月17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记者从鞍山民政、残联等部门获悉,目前,鞍山市经过修改后的贫困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办法已经出台,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一次性最高可获7000元救助。

低保户家庭大学新生补助4000元

据市民政局介绍,根据最新下发的《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鞍山户籍的城乡低保(含孤儿)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考入正常收费全日制高等院校(免收学费的高等院校除外)的大学新生可申请救助。救助标准为:考入正常收费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城乡低保户家庭考生,一次性入学补助标准为4000元;考入正常收费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考生,一次性入学补助标准为1300元;考入正常收费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孤儿,一次性入学补助标准为7000元。

申请救助的考生需要提供:低保证或低保边缘户证、考生身份证、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户主及考生持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或福彩助学资助申请表。

市民政部门表示,全日制高等院校是指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二本院校(含大专);免收学费的院校指军事院校和地方大学与军队联招的国防生等;在省孤儿学校就读并获得福彩助学资助的孤儿不再重复给予入学救助。入学救助受理审批工作于每年的8月15日开始,10月26日结束。

贫困残疾大学生可累计享受资助

根据《鞍山市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救助办法》,当年考入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教育大中专院校)以上的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前学生为鞍山市户籍(含有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学生);残疾人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父母一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或父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户的学生,政府将给予救助。

救助标准为:给予贫困残疾人大学生一次性2000元入学补助;给予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一次性500元入学补助。给予考入研究生的残疾人学生一次性5000元入学补助;给予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入研究生的学生一次性3000元入学补助。对享受救助的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和研究生,可同时享受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资助、捐助。

信息来源于:央广网

我要发布

留言建议

您对网站有什么建议和要求请随时和我们联系,感谢您的支持!

资助信息

感谢您分享政府、企业或者基金会的资助计划,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