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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站运输扶贫救灾物资需要,需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我站提供长途运输物资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运输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81938564,18218675173
三、资审地点:广州市黄沙大道涌边一马路3号
四、项目内容: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我站提供长途运输物资服务。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长途运输费用预算16万元)
六、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8日
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二楼203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6月29日10:00
九、申请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5.提供自有货运车辆清单及行车证或车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行车证或车辆注册登记证原件);
6.提供固定营业场所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7.2016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提供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8.提供企业固定员工清单(须附交纳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
9.比选文件规定需提供的响应文件。
十、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资质、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物流运输商;
2.持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所调派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的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
4.投标人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市捐赠站网站和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内张贴栏对外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
附件:
项目单位: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
2017年6月15日
来源:捐赠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