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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信息汇总

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关于运输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比选的公告

时间:2017-06-16 11:07:18浏览:872次

为满足我站运输扶贫救灾物资需要,需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我站提供长途运输物资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运输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81938564,18218675173

三、资审地点:广州市黄沙大道涌边一马路3号

四、项目内容: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我站提供长途运输物资服务。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长途运输费用预算16万元)

六、公告公示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8日

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二楼203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6月29日10:00

九、申请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5.提供自有货运车辆清单及行车证或车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行车证或车辆注册登记证原件);

6.提供固定营业场所复印件(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7.2016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提供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8.提供企业固定员工清单(须附交纳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

9.比选文件规定需提供的响应文件。

十、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资质、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物流运输商;

2.持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所调派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的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

4.投标人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市捐赠站网站和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内张贴栏对外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

附件:

1:公开选定文件表.doc

2:用户需求书.doc

3:合同格式.doc

4:响应文件格式.doc

5:评审及成交.doc

项目单位: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

2017年6月15日

来源:捐赠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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