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中国善网! 登录注册 帮助中心 QQ客服 热线咨询:0755-22919446185-7554-6588
首页公开公示>资助信息汇总

资助信息汇总

重庆市环卫工人爱心基金

时间:2019-07-17 18:20:02浏览:875次

本基金由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重庆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成立,初始资金为1000万元,本基金面向社会各界吸纳爱心捐款。旨在救助、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环卫工人。

资助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从事一线环境卫生工作,因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市政环卫工人。

资助标准

    (1)市政环卫工人本人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扶助和医疗保险后生活仍难以维持的,依据其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经审核后给予相应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自付额(万元)

1<¥≤3

3<¥≤5

5<¥≤8

¥≥8

资助比例

≤20%

≤30%

≤40%

≤5万元

    本单项最高资助金额为5万元,达到最高资助金额的受助者不得再申请;未到达最高资助金额的申请者,可重复申请,但提供的医疗票据必须是新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票据不得用于重复申请,一年内资助合计不得超出最高额度。

    (2)市政环卫工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扶助和医疗保险后生活仍难以维持的,依据其自付医疗费用金额经审核后给予相应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自付额(万元)

1<¥≤3

3<¥≤5

5<¥≤8

¥≥8

资助比例

≤10%

≤20%

≤30%

≤3万元

    本单项最高资助金额为3万元,达到最高资助金额的受助者不得再申请;未到达最高资助金额的申请者,可重复申请,但提供的医疗票据必须是新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票据不得用于重复申请。

    上述第(1)和(2)条资助对象,因特殊困难超出上述资助额度的,须经基金管理监督小组研究决定。

    (3)环卫工人本人或家庭因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含环卫工人因公死亡),依法享受有关部门经济补偿后,本人或家庭仍有较大损失和特殊困难的,依据其损失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一次性给予其5000-30000元的经济资助。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其子女入学就读有困难者,一次性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资助。


信息来源:重庆市慈善总会

我要发布

留言建议

您对网站有什么建议和要求请随时和我们联系,感谢您的支持!

资助信息

感谢您分享政府、企业或者基金会的资助计划,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