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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彩虹公益服务中心财务信息披露机制
桐庐彩虹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一家致力于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公开、透明、诚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心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公众的信任度,根据《慈善法》《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桐庐县民政局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信息披露机制。
一、财务信息披露的目的与原则
1. 目的:确保中心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保障捐赠者、受益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心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2. 原则:
真实性:确保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准确性:财务信息应经过严格的会计处理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完整性:全面披露中心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避免选择性披露。
及时性: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及时披露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公开性:通过合适的渠道向公众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
1. 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全面反映中心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详细披露中心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3. 研发支出附注:增设专节披露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金额增减变动、资本化费用化判断标准及依据、减值测试情况等,引导市场各方恰当评价中心的科技创新能力。
4. 非经常性损益:明确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原则和列举项目,如政府补助、金融资产、股份支付等,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5. 其他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大额捐赠收入、重要支出项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关联交易等,确保信息的充分披露。
四、财务信息披露的途径与时限
1. 途径:中心将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年报公告等多种渠道公开披露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易获取性。
2. 时限:年度财务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对外披露。其他重要财务信息应及时公告,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五、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督与责任
1. 内部监督:中心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外部审计:中心将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将作为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公开。
3.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桐庐彩虹公益服务中心财务信息披露机制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心加强自律管理、提升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中心将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开展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开,为捐赠者、受益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加透明、可信的财务信息环境。同时,中心也欢迎社会各界对中心的财务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