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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包头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未经登记注册的“内蒙古云霓汉服社”、“包头市云霓汉服社”、“云霓汉服社”。
据了解,市民政局收到实名举报,反映“内蒙古云霓汉服社”存在未经注册擅自开展活动的现象。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于8月18日依法约谈了“内蒙古云霓汉服社”负责人。经询问,该负责人承认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以“内蒙古云霓汉服社”、“包头市云霓汉服社”、“云霓汉服社”开展活动的情况。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授权,包头市民政局对“内蒙古云霓汉服社”、“包头市云霓汉服社”、“云霓汉服社”作出取缔决定,要求上述组织从即日起停止一切以“内蒙古云霓汉服社”、“包头市云霓汉服社”、“云霓汉服社”名义举办的活动,关闭相关QQ群、微信群,消除一切由该组织行为所带来的影响。鉴于上述非法社会组织并未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且对弘扬传统文化有一定积极作用,执法人员引导其在起草完善章程的基础上,依法正式登记注册。
来源:包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