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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信息汇总

2.5亿元财政救助资金改善困难群众生活

时间:2019-01-12 09:33:41浏览:500次

       2018年,包头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多渠道筹集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5亿元,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2018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670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提高500元,达到每人每年5700元。农村牧区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提高610元,达到每人每年741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三无”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600元和1200元;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分别为每人每月1800元和1500元。

  2018年,市财政共拨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143万元,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对象37474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33269人,五保对象3249人,孤儿408人,“三无”人员548人。

  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策。享受低保补助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拨付补助资金618万元,受助困难残疾人687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年960元,拨付补贴资金1235万元,保障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共计20147人。

  大力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及时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797万元,资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等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对符合规定的重特大疾病给予救助。此外,市本级拨付补助资金395万元,用于为32770名困难群众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困难群体受益水平。截至目前,已资助33087人参加基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直接医疗救助639人,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

  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8年,为尽快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结合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及时拨付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8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来源:包头日报

本文地址:http://www.ceezz.cn/article/53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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