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关于申报温州市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通知
时间:2018-10-22 16:41:58浏览:822次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温州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内外企业(截止被投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日投资60个月以内,股份或合并计算股份占比33%及以上)
二、奖励标准
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起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奖励,奖励额度参照企业所得环比上年新增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总额确定。(根据温委发〔2018〕44号文件,每年10月以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安排在次年1-3月兑付。)
三、办理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账号按要求在线填写《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
2.被投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
3.被投企业的章程和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4.被投企业申报当年度及前一年度的实缴税收及证明。
(二)各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线审查企业申请。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审查后在线转市科技局审定。
(三)审定通过的企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属地科技部门予以兑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