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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奉化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所属区域镇(街道)、开发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18年度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毛杏忠 电话(传真):88973313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6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