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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益广告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完善作品库,使公益广告更加出新出彩,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有奖征集评选活动,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此次活动由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主办,主题围绕核心价值观建设、志愿服务、道德模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良好家风、、加强诚信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爱绿护绿等内容,广泛征集推选优秀原创类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弘扬新风正气。
有奖征集的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1日,征集的作品类型分为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作品的形式应注重因地制宜,根据社区、学校、商场、景区公园等不同场合,设计创作具有针对性强、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作品。
参赛者请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可到福州文明网下载),将电子版登记表和电子版作品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fzgygg@126.com,纸质版登记表邮寄至:福州市委文明办综合处。地址:福州乌山路92号,邮编350001,传真:0591-83354945,联系电话:0591—83331597。
参赛者不得在参赛作品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各制作单位自留底稿,以备修改。所有征集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以单位名义推荐的请在登记表下方加盖公章。
各类作品均评出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获奖作品均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2017年4月5日
附件: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报送标准要求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报送标准要求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分别征集评选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四类作品,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报送。
1.平面类作品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图像分辨率大于300dpi。平面类作品请将自行打印纸质A4纸张大小2份,与作品登记表一并邮寄到市委文明办综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2.广播类作品制作成音频文件,与广告词文稿一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3.影视类作品制作成适用于电视、户外LED屏等媒介播放的mpg格式,音频振幅一20dB,时长最长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有1分钟彩条、3秒片名标题版及3秒倒数显示,每件作品留出10秒间隔,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及入点时码,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4.网络类作品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动画作品,单幅作品时长最长30秒钟,可设计系列作品,与创意文案一并发至邮箱。
5.所报作品请勿压制“创作单位或作者”等字样,确保作品内容“干净”。
6.各地各单位报送作品时,请同时报送1份作品目录表(含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创作者、单位及职务(无工作单位请注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至市委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蔡清光;联系电话:0591-83331597;联系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2号市委大院文明办;邮编:350001;电子邮箱:fzgygg@126.com。
信息来源于:福州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