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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1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宗河),日前,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就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其中,对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怎样?残疾孩子的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都较困难,目前这些孩子受资助的情况怎样?由于现行对残疾学生的资助,主要包含在普通教育资助中,没有专门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今后国家将采取怎样的措施提高资助水平等有关学生资助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自2007年以来,国家先后5次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到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小学达到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东部地区小学达到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各地在义务教育阶段将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单列,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普遍高于普通教育。据统计,2013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平均达到2100元,为普通学校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为13597元,是2007年3109元的4.4倍,是义务教育生均2500元的5.5倍左右。
二、自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两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50天计算)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1250元。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基本上是“背个书包”就可以上学。在高中阶段,特教学校学生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大多都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就读中职学校的免除了学费;在高等教育阶段,只要是考取高校的残疾贫困学
生大多都得到了资助,基本保证残疾学生没有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今后国家将进一步完善针对残疾学生的资助政策,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二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三是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四是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