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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信息汇总

桂林市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

时间:2018-08-06 10:06:35浏览:472次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全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日前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提交相关材料。此外,我市在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设立不同的资助项目,确保贫困学生上学不用愁。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 记者陈娟)记者昨日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全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日前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提交相关材料。此外,我市在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设立不同的资助项目,确保贫困学生上学不用愁。

  今年资助对象是:2018年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高中(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历届毕业的并建立了高中、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贫困家庭学生(包含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不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大学新生)。值得提醒的是,资助对象不包括往年已领取入学专项补助资金的历届毕业生。

  市本级资助标准:(一)区内高校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1000元;(二)区外长江以南高校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2000元;(三)长江以北高校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3000元。

  各县(区)根据本级资助专项经费制定各自资助标准,但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项目资助标准,即区内大学(含高职)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500元;区外大学(含高职)每生一次性资助金额1000元。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诚信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市、县(区)必须将贫困家庭参加诚信计生并自觉履行承诺的独生子女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家庭学生优先纳入资助范围,并在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资助。这意味着,如果考上长江以北高校的学生同时又是符合条件的计生户,可获最高3600元资助。已获得自治区入学资助项目资助的学生,不能再获得“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项目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可于9月20日前向毕业高中学校(含补习学校、职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计生户家庭还需要提供证明计生户的相关材料。

  对于今年已获得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大学新生,广西在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设立不同的资助项目,确保贫困学生上学“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贫困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新生入学资助,用于支付学费和路费;入学时不用愁,贫困学生可通过入学“绿色通道”先报到注册,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不用愁,贫困学生可借助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解决在校生活费。同时,自治区将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全面开通资助热线电话,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求助和投诉服务,确保第一时间为贫困学子解决困难。今年,桂林市本级的热线电话为2869256、2810903。

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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