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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使贫困聋儿享有康复服务,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实施中低收入家庭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为保证救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2011年—2015年为16865名聋儿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完成一年术后康复训练任务。
二、资助条件
——年龄:1-6岁(不满7周岁)。
满足以上年龄段聋儿康复需求的基础上,可对7-17岁(不满18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患者及18岁以内的语后聋患者予以资助;资助数量:不超过总数的15%;资助条件:经专家组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
——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
——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贫困家庭聋儿。
三、资助标准
(一)人工耳蜗产品
由中央财政提供人工耳蜗产品采购资金,免费为每名受助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
(二)手术费用
手术及调机费:由中央财政按每人1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含开机)。
(三)康复训练费用
由中央财政按每人14000元标准对术后一学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给予补助。康复训练补助项目包括:术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食宿等。

2012年度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学生

2013年度助听器救助项目学生

家长领取救助康复经费
2012年度救助家长领取康复救助款

2014年度国家七彩梦助听器救助儿童

2013年国家“七彩梦”人工耳蜗救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