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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法院建立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合作新机制

来源:作者:南宁市阳光雨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时间:2020-12-04 13:01:24浏览:829次

2020年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贵港市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服务项目》,项目由南宁市阳光雨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为贵港市辖区范围内人民法院审理的家事审判司法程序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提供专业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在家事审判过程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以助人精神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完善家事审判程序,共同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修复和重建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家事纠纷的有效解决,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家庭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动家事审判工作“人性和谐”的发展。

项目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通过试点过程的实践,探索以法院为主导、团委为资源依托、社工组织为专业保障的多方联动的合作模式,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精细化的家事审判服务模式,促进家事审判制度的创新。

(一)家事调查服务

司法社工根据各基层法院出具的家事调查委托函,通过电话、社区走访、面谈、视频或其他调查方式分别针对原被告双方以及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特定事项展开调查。并将掌握到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家事调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法院,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参考。本项目中,司法社工共参与了34件家事调查,并形成家事调查报告,其中变更抚养权关系纠纷6件;法定继承纠纷1件;抚养费纠纷5件;离婚纠纷21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1件。司法社工参与家事调查服务,进一步减轻了法官审理案件的压力,并提供了详实的案件客观事实情况。在家事调查的过程中,司法社工还主动与案件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详细解释案件的审理程序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原被告双方更好的配合到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

(二)家事调解

基层法院根据案件的需要出具家事调解委托函邀请司法社工以第三方调解员的身份介入到家事纠纷案件的庭前、庭中、庭后的纠纷调解过程中开展调解工作。本项目中,司法社工共参与了19件家事审判案件的家事调解工作,司法社工结合社会工作及心理辅导专业技能,从原被告双方个人发展、家庭观念、孩子教育等多方面来进行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协助原被告双方和解或冷静沟通双方的问题及条件。

(三)出庭接受质询

司法社工根据法院要求,参与到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在庭审中宣读调查报告,并接受法庭质询。在庭中,如果遇到原被告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时,社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调解双方关系和情绪,保障案件审理过程的顺利开展。

(四)判后回访

案件审判后,司法社工分别在1个星期至3个月之内不定期以电话、视频、家访等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判后回访,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后续情况,尤其关注未成年人有无被虐待和遗弃的情况、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情况、对法院的判决是否有效执行、督促判决后权利与义务的履行、必要援助的需求等方面。回访过程中如若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合法权益被侵害、判决确定的权利义务未实现等情形,及时向法院报告,同时可向有关职能部门、救助机构联系,寻求帮助。在本项目判后回访的过程中,司法社工为每一个未成年人赠送了一份广西慈善总会捐赠的儿童安全教育包,并和未成年人一起学习儿童安全教育包当中的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儿童的安全意识。

(五)陪同探视

在家事审判案件中,探视义务人可能因抵触不安情绪阻挠探视。司法社工可接受法院委托或当事人申请,以第三方身份全程陪同探视,或由社工站提供必要的探视场所方便探视。

(六)资源整合

为了更好的推进本项目服务,阳光雨露社工积极链接区内外资源,并向广西民政厅、广西慈善总会进行项目推介,经过多次的沟通与协调,于2020年9月3日,广西慈善总会向南宁市阳光雨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捐赠50份儿童安全教育包,捐赠物资总价值2055元。每一份儿童安全教育包中装有丰富的小礼品及儿童安全教育知识手册及画册,分别包括:《关爱自己从安全做起,儿童安全常识》1本;《灾害安全手册》1本;《我的图画册》1本;《男女有不同(游戏册)》1本;《“友”爱同行笔记本》1本;残健融合主题一字柄扇子1面;快乐家园儿童安全棋1盒;零暴力零欺凌 主题文件袋5个;得力24色彩色铅笔1桶;抽绳双肩包1个。

(七)宣传教育

本项目司法社工分别到贵港三中、贵港育才高中组织开展两场入校普法宣传活动,累计471人参与了普法宣传活动。项目透过活动的开展联动社会资源,深入社区、学校,组织相关专人人士开展法制宣传、维权服务、家事法律知识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青少年及其家庭增加多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促进良好家风建设。

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落实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审判模式,联合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购买社会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通过在涉及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审判中引入新的工作机制,由专业社工协助法院准确判断涉诉未成年人成长的利弊,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合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职能,在家事审判的过程中,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同时为判后司法延伸搭建社会支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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