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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8 15:17:48更新1281次浏览
为推动全市各界积极参与创作具有鲜明赣州地域特色的公益广告精品,进一步增强赣州市公益广告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逐步构建赣州市公益广告作品资源库,供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载体刊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全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做好2017年度的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持久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一批体现赣州精气神,具有赣州特色、赣州风格、赣州表达、赣州基因的公益广告精品佳作,为助推赣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道德力量,营造文化氛围。
二、活动名称
赣州市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大赛
三、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5日—6月15日。
四、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作品,重点发动各县市区、高等院校、广告公司、媒体机构等相关单位参与。
五、作品选题
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赣州特色,并体现到作品创意表现之中,重点做好十个方面选题:
1.理想信念。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各族人民心中闪亮。
2.传统文化。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国庆节、烈士纪念日等,充分挖掘和阐发客家传统文化和赣南苏区精神。
3.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志愿服务。围绕学雷锋日、助残日,宣传身边好人,倡导助人为乐、团结友善的价值追求,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引导人们积极投身学雷锋志愿服务。
5.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不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道德。
6.优良家风。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家国情怀,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
7.文明创建。引导人们摒弃不文明行为陋习,倡导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遵守道德规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8.环境保护。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9.未成年人教育。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优秀传统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在青少年中入脑入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0.好人文化。宣传赣州市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引领崇德尚善之风。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本次活动征集作品分为平面、视频、音频三类。 (二)作品报送。所有参赛作品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6月5日前报送。报送方法、要求见附件1。
(三)作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一稿多投,严禁抄袭、剽窃。参赛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作者自行负责。
七、活动步骤
1.征集阶段(2017年5月15日-6月5日)。接受各县(市、区)、各单位、企业、团体和个人积极投稿。
2.初审阶段(2017年6月5日—6月10日)。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初评、复评工作,赣州文明网、文明赣州微信客户端开通活动专题,展播展示入围作品。
3.评选表彰阶段(2017年6月11日-6月15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后予以通报表彰。
4.推广宣传阶段(2017年6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统一纳入赣州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常年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刊播展示。特别优秀的作品将优先向中央、省文明办推荐。
八、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组织报送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1.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8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5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或奖品: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2.音频类: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或奖品:500元。
3.视频类: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7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4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开展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周密部署,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创作具有赣州特色、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公益广告精品。
2.突出内涵,注重质量。设计制作公益广告,要坚持正确思想导向,丰富作品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和感染力,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对推荐作品要做到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3.遵守法规,杜绝侵权。要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投资人、制片人、创作人、演员等有关方面,明确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定权利义务。创作单位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侵权。凡涉及抄袭、模仿等问题,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常务指挥部综合办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作品报送方式和标准要求
2.2017年赣州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大赛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赣州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