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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民政部举行2019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副司长赵泳、倪春霞介绍民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都有哪些看点,小编摘编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格外关心。2016年,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关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但目前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很多短板,比如,机构建设还不够到位,工作力量配备不够足、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广泛、儿童类的社会组织成长发育不足等,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进一步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民政部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十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有以下四个看点。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服务载体。传统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主要面向流浪儿童开展救助保护工作的,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儿童工作的发展需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也在不断地转型升级,除了流浪儿童,开始向因遭受家庭暴力需要临时庇护的儿童、因各种原因暂时无人监护的儿童拓展,为他们提供一些临时的照料服务。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806个,其中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有1482个,另一类是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的带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机构324个。2018年我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计救助保护各类儿童,包括流浪儿童、家暴儿童、临时无人监护的儿童6.8万次。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就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从机构内开始向机构外发展提出了一些明确要求,比如《意见》里提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家庭监护监督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实践中,民政部也通过连续两次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试点的方式,不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各地也积极探索,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面向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保护和服务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所以在刚刚印发的十部门《意见》当中,也是第一次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当地民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的十项工作职责。
在此也重点提一下其中有几项职责:比如说职责四中提出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第五项职责推动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像上周五广州市发布了新闻,他们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刚刚开通了24小时广州市困境儿童救助服务热线,这个也是我们基层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积极地行动起来的表现。第四项职责中还提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协同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接、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的服务,针对重点的个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和帮扶救助。第七项职责提出,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的社会组织发展,要招募志愿者或者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这个便利包括各方面的便利,也包括提供场所上的支持,事实上我们现在很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已经是我们儿童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基地,里面有很多的儿童类社会组织是在我们未成年人中心进行培育孵化的,推动了儿童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中第十项提出来,要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这十项职责也已作为这次《意见》的附件内容。下一步,民政部也将加大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动机构的转型升级,为更多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
Q2:
孤儿是特殊困难的群体,孤儿保障工作一直备受关注,能否介绍一下孤儿保障工作有什么最新的进展?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
在多年工作基础上,2010年开始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布为标志,中央财政建立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各地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近年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孤儿保障的标准不断提高,孤儿保障的内容不断拓展。在这个基础上,经与财政部协商,决定从2019年开始,中央财政补助东、中、西部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就是说每人每月提高到300元、450元、600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地的补助力度,相信能更好地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在提高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的同时,我们还把孤儿保障的内容逐步向医疗和教育保障拓展。就是我刚才讲的养、治、教、康四方面,我们立足全都保障起来。继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对孤儿医疗康复费用医保报销后的自付费部分给予补贴,支持有医疗康复需求的孤儿渡过难关。这就是从2004年开始的“明天计划”在继续实行。在教育保障方面,民政部拟实施孤儿助学的相关工程,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形成衔接,对成年后考入大学,就是18岁以后不再拿孤儿生活保障费的这些考上大学的孩子,考上大学后等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孤儿给予生活费补贴,支持孩子们完成学业,为他们立足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措施,有效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Q3:
《意见》明确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职责,目前这两个队伍的现状如何?下一步有哪些新举措?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
对儿童保护工作能不能落到实效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而且孩子也都在基层,所以我们这些年一直非常关注怎么在基层建立一支根植在儿童和家庭身边的工作队伍,真正地能够为他们服务。在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里就明确提出来,要求在村(居)委员会要设立由村(居)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担任或兼任的儿童工作队伍。这几年民政部和各地民政部门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从村(居)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社会工作者当中挑选出了一批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儿童工作者。
目前全国已初步配备了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目前共有4.5万名。在村(居)这一级配备了儿童主任,目前一共配备62万名。4.5万名的儿童督导员和62万名的儿童主任,都已实现了实名制管理,全部录入了全国的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信息系统当中,可以说这支力量的初步建立,为我们夯实基础儿童工作力量,特别是打通关爱服务儿童的最后一公里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在这次印发的十部门《意见》当中,我们通过在附件里明确了儿童主任六项工作职责、儿童督导员八项基本工作职责,在此挑一些重点的工作职责简单介绍下。
比如在儿童督导员的职责当中第六项、第三项明确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信息的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也就是刚才我们说的有全国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的末端就是通过儿童督导员定期录入,进行更新和核实。第四项职责当中明确,要负责指导儿童主任加强定期走访、重点核查,做好强制报告、转接帮扶等等事项,就是说还有一个职责是要加强对村(居)主任的指导工作。
比如说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虽然只有六项,但这个职责非常明确,而且任务也比较繁重。如第二项职责当中明确,要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报送到乡镇街道的儿童督导员,形成上下联动的机制。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当中,我们有一项工作职责就是父母亲都出去打工的时候,必须要委托其他人监护自己的孩子,不允许让留守儿童单独居住。这样一个形式要通过儿童主任的指导、见证,父母亲和孩子、受委托监护人要签订这样的《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儿童主任的第四项职责,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要定期随访监护情况比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就是说儿童主任有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要经常性地进行走访,了解一些重点儿童的情况,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于符合社会救助等政策的儿童和家庭告知程序,并协助申请。就是说我们这些困境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家庭,很多并不知道相关政策,比如说两项残疾人补贴政策、孤儿保障政策等很多政策要通过儿童主任告知这些家庭,然后再帮助这些家庭去申请,做到政策链接这样一个作用。比如说在儿童主任的职责里面第五项里明确,要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一些特殊的危险情况,这个就是强制报告职责,非常重要。
Q4:
民政部近期出台了《家庭寄养评估》标准,能介绍一下这个标准的原因和主要内容吗?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赵泳
Q5: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已出台三年多,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成效,尤其是在结合脱贫攻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已印发三年了,实际上《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的意见》也已印发三年了,我们一并介绍民政部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当中做的主要工作。
第一方面,推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国务院这两个《意见》印发后,推动地方出台了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措施。第二方面,健全了领导协调机制。2016年国务院《意见》出台后,当时国务院已批准民政部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工作制度,去年8月底时国务院又批复民政部在这基础上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第三方面,加强了信息的动态管理,我们已建立了全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信息系统,实现了信息的实时录入、动态更新。第四方面,会同公安部、教育部等7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帮助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落户登记、控辍保学等责任。第五方面,注重加强督导评估。连续三年引入第三方力量对18个省38个县进行独立评估调查;民政部连续三年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督导纳入加强部基层民政工作重点内容。第六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制作关爱保护的公益宣传片、通过开展“百场宣讲进工地”这样的活动,不断地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社会氛围。
关于脱贫攻坚这块工作,民政部这几年也始终把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加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今年民政部首次从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当中单独划出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资金4亿元,可以用于开展救助保护线索收集、监护情况的调查评估、跟踪回访等等工作,在这个资金的分配过程中,我们对深度贫困地区和“三区三州”做了重点倾斜。二是加大了项目的支持力度。我们推荐全国重点的儿童类社会组织和优秀的项目在贫困地区落地。这两年我们由儿童福利司联系的儿童类社会组织当中,大约有70%的项目都已投向了贫困地区。三是加大培训和支持力度。培训的资源、培训的名额不断地向贫困地区倾斜,2019年,我们将利用财政资金、国际合作项目资金140多万元,用来组织中西部22个省份、“三区三州”还有罗霄山片区儿童工作骨干力量的培训。四是指导各地通过工作试点、定点帮扶、结对互学这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这些地方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提升工作服务能力。
这几年工作有一些进展,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也非常迫切需要大家一起呼吁,比如在一些个案当中,一些家庭拒不履行监护责任,就是孩子有父母亲,但父母亲拒不履行监护责任,导致孩子陷入到生活、学习方方面面的困境中。下一步,要会同相关部门包括公安部门,要做好对父母的指导、批评、教育,严重的要进行联合训诫,让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对拒不履行职责的,我们也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比如已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对拒不履行职责的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剥夺监护权等。
同时我们工作当中也发现,对困境儿童,特别是陷入比较严重困境的这些儿童,还存在着发现难、报告难、处置难。下一步,我们要通过夯实基层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发现报告、紧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把发现、报告、部门之间的联动处置一起启动起来,切实为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障护航。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