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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宣导

省地税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小梦时间:2019-09-25 15:35:27浏览:523次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朱源杰 摄) 

        6月2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召开省地税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省地税局局长张和平发布并解读江西省地税局“关于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省地税局副局长黄正逊、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徐瑶、省地税局所得税处主任科员李明俊、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处长徐皎、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杜晓华、省地税局征管科技处处长李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     (朱源杰 摄)

陈惠龙: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做出了进一步深化“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的部署。最近,国务院也推出了6项减税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准、深入地推进地税“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省地税局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充分发挥地税职能,切实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支持全省经济发展。为方便大家了解相关政策,今天下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地税局局长张和平,副局长黄正逊,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徐瑶,所得税处主任科员李明俊,财产行为税处处长徐皎,纳税服务处处长杜晓华,征管科技处处长李琰,请他们介绍并解读相关政策和服务举措,回答记者的提问。

  下面先请张和平局长发布和解读省地税局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情况。   

    

省地税局局长张和平   (朱源杰 摄)

张和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去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先后出台了降成本优环境“80条”、“20条”,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对此,省地税局高度重视,积极策应部署,在认真落实好“80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去年5月,我们立足地税部门职能,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服务举措30条”并抓好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统计,2016年,全省地税部门累计为企业减负133.48亿元,其中:依法减免地方各税123亿元、核销欠税0.41亿元、依法停征防洪保安资金等部分政府性基金5.28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激发了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我们的做法也得到省委书记鹿心社、常务副省长毛伟明等5位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今年,省委省政府再次做出了深入、精准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的重大部署,并于4月7日召开了省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去年出台“30条”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新政策新情况新要求,再次推出了10条政策措施。

  此次推出的10条政策措施是由“8+1+7”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措施。其中8项为新增减税政策,1项为执行到期后今年延续执行的税收政策,7条为服务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不仅含金量高、涉及面广,而且大多数都是符合我省实际的创新性举措,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了国家政策,最大限度地拓展了省里政策,预计每年将为我省企业减负3.95亿元。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增效。

  下面,我就首次执行的政策举措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重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

  今年6月27日是联合国首个中小微企业日。小微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增加就业、繁荣经济、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稳定国家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逐步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6万元逐步提高至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到此次再度“破格”提升到50万元,体现了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地税部门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12年至2016年,约有3.24万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所得税优惠,减免所得税近2.5亿元,近三年来的减免所得税税额平均年增长率达95%,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惠及面持续保持在98%以上。可以预见,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我省小微企业的信心,产生积极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二、关于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此次出台的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有两个特点:一是界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和标准。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专门配套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指标、信息填报和登记入库流程进行了明确,方便企业理解和享受优惠政策。二是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突出了政策促进和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开展研发活动的明确导向,使得减税政策含金量更高、靶向性更准。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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