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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7〕40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十批科技创新计划(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64号)、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项目后续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科函〔2018〕91号)等通知要求,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研究并报市领导审定,现对2018年度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到长沙市的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科技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