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

第一章总述

第一条 为营造开放、可信、安全的公益慈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保障中国善网公益慈善资源全要素对接平台(以下简称“中国善网”)注册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网络环境,中国善网诚信建设委员会制订本总则。
第二条 本总则旨在提高中国善网平台上的信息质量,打击违法和虚假信息,保护中国善网会员与用户的根本利益,优化服务体验。本总则适用于所有使用中国善网任何产品或服务(以下统称“服务”)的用户,用户在适用本总则上一律平等。
第三条 用户使用中国善网平台服务的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线下对接、服务提供等)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及用户与中国善网平台法律协议的有关规定/约定,并应对自身使用中国善网平台服务的全部行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中国善网根据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的全部行为作为判定信息质量的基本出发点和标准。
第四条 中国善网平台信息质量的评判标准为: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完整性、穷极相关性。

第五条 中国善网平台有权拒绝与涉嫌不诚信的会员合作。
第六条 本总则中所述的违规行为,依照总则中所述的处罚方式处理。中国善网平台默认实行“无罪推定”原则,但对于中国善网诚信建设委员会规定的高危类别及行为,实行“有罪推定”原则。
第七条 中国善网平台不同服务类别施行不同的质量标准细则(下称“细则”),细则为本总则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细则中有不同于本总则的特别约定,按特别约定执行;如细则中未约定的,均按本总则约定执行。
第八条 中国善网诚信建设委员会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对本总则及(或)各细则进行修订,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如发生争议时,以最新的《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为准。
第九条 本总则是《中国善网公益慈善资源对接平台会员服务准则》、《中国善网公益慈善资源信息披露规则》、《中国善网公益慈善资源公示规则》的有效组成部分,本总则未涉及的事项按照以上准则的相关约定处理。

第二章 定义


第十条 中国善网:指中国善网公益慈善资源全要素对接平台(www.cnshan.org)包括wap.cnshan.orgm.cnshan.org)及中国善网移动端应用软件(APP)的所有者及其关联服务提供方。
第十一条 用户:包含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注册用户是指通过中国善网平台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中国善网服务的会员;非注册用户是指未进行注册、直接登录中国善网平台或通过其他网站进入中国善网平台使用中国善网平台服务的用户。
第十二条 评价:指在成功完成交易或对接后,双方对交易或对接的情况作出的评述,评价记录是中国善网平台用户交易或对接状况的重要标记,双方在进行评价时应保证所作评价公正、客观、真实。
第十三条 投诉方:指向中国善网平台注册会员发起投诉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第十四条 被投诉方:指投诉方所投诉的中国善网平台注册会员。
第十五条 反通知:被投诉方接到中国善网平台整改通知后向中国善网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 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示的非法信息,根据情节轻重删除所有违规内容,关闭账号,直至解除合作关系并保留追究违法违规责任的权利。
非法信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政策的信息:
(一)煽动抵抗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的信息;
(二)煽动颠覆政府或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信息;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五)制造谎言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秩序的信息;
(六)宣扬封建迷信、传播有性挑逗性质的材料、涉及发布疑似色情、赌博、暴力或凶杀的信息;
(七)宣扬恐怖主义或唆使他人犯罪、公开侮辱他人或歪曲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
(八)损害国家机关声誉信息;
(九) 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信息。
第十七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示的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依据各类别信息质量标准细则追究相应责任。
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指不违背强制性法律或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违反社会的一般善良风俗习惯和公认的道德规范的信息。
第十八条 发布虚假信息,依据各类别质量标准细则追究相应责任。
虚假信息指提供的资源、商品或服务与内容描述不符或发布行业完全不相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 发布无意义信息,依据各类别信息质量标准细则追究相应责任。
无意义信息指对于浏览者无价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描述与发布行业无明显关联、信息表述模糊使浏览者难以理解或者易产生误解、信息描述违背一般书写常识。
第二十条 其他侵犯用户权益的行为,依据各类别信息质量标准细则追究相应责任。

侵犯用户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过程中违背用户意愿、侵犯用户人身及财产权益、恶意攫取流量损害他人利益、拒不履行双方约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因账号管理不善被他人盗用发生的违规行为,如用户无法自证被盗实情或者不配合中国善网平台调查,参照上述违规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相关规定及用户与中国善网平台间法律协议约定的违规行为。

第四章 追责处罚方式


第二十三条 内容处理:对用户发布或者上传到中国善网平台用于展示的推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图片、店铺、微站等进行如下一种或多种处理。
(一)降权: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减少展示效果;
(二)返回修改:屏蔽用户发布的信息,用户需对信息进行修改并使其通过审核后方可展示;
(三) 内容删除:删除触犯本总则及细则的内容,无法展示和修改。
第二十四条 账号限权:限制用户所享有之中国善网平台服务的权利,包含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
(一)禁止在中国善网平台的推广展示行为;
(二)禁止在中国善网平台的信息发布行为;
(三)关闭账号;
(四)追究其相应责任,赔付所侵犯用户的损失;
(五)终止服务,解除合作关系。

第五章 处罚方式的具体运用

第二十五条 在处理信息质量问题时,从信息内容和用户行为两方面来确定处罚的程度。
(一)适用减轻处罚的情形:一般违规用户对权益受损者积极赔偿补救并减轻消极社会影响;
(二)适用从轻处罚的情形:由于用户不知情而导致的违规行为,或者长期合作诚信用户偶犯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
(三)适用从重处罚的情形:严重违法违规、给其他用户及(或)中国善网平台造成实际经济与名誉损失;
(四)适用加重处罚的情形:严重违法违规、累计多次违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第六章 处罚的申诉

 

第二十六条 被投诉方须于中国善网整改通知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不充分的,中国善网平台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并给出最终处理方式;如提交证明材料虚假,则加重处罚并禁止再次进行申诉。

第二十七条 用户在使用中国善网平台具体产品类别时的违规行为处理及申诉流程如有相应细则规定的,应按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用户账号被关闭后15天内可联系客服进行申诉流程,用户账号被关闭后15天以上且3个月以内进行申诉需要明确说明15天内未申诉的原因后联系客服进行申诉流程,用户账号被关闭3个月以上的申诉不予受理。

 

机构门户信息发布质量标准细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国善网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制定中国善网机构门户信息发布质量标准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针对中国善网机构门户信息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服务信息发布规范等进行了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为《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的有效组成部分,本细则中的所有术语、简称、定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总则中规定的相同。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机构门户:机构门户是指中国善网平台给每一位注册认证的机构用户提供的独立的免费网上展示空间(网上慈展会)。
第三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第五条 用户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非法信息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删除所有违规内容、关闭账号、终止服务等。
(一)发布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产品或服务信息;
(二)无资质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资质要求或需前置审批及行政许可的产品或服务信息;
(三)服务或交易过程中使用暴力、恐吓、教唆、欺骗等行为,侵犯他人人身及财产权益。
第六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
(一)信息中含有低俗、下流、恶趣味等描述或恶意辱骂、诽谤、人身攻击等内容;  
(二)信息内容违背正常伦理、道德、社会风俗习惯等。
第七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虚假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
(一)提供虚假产品或服务;
(二)对产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描述。
第八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无意义信息(对浏览者无帮助信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降权违规信息、返回修改违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等。
(一)信息描述与所属类别无关联;
(二)信息内容填写不全或者不规范。
第九条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侵犯用户权益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降权违规信息、返回修改违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关闭账号、终止服务等。
(一)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品牌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二)通过各种方式故意注册大量账户或发布大量信息,违规攫取流量,并伤害其他用户利益的行为;
(三)交易、服务过程中拒不履行双方约定的行为;
(四)违反机构门户信息填写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 附则
附件一 门户信息填写规范
1.
关于标题
标题是所有信息内容主旨的全部体现,表达信息发布者的意图。我们鼓励信息发布者如实、恰当、富有技巧地为信息内容拟一个合适的标题,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标题:
1)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标题描述;
2)与项目服务行业信息无关的标题描述;
3)表达模糊、无法判断信息发布者意图的标题描述;
4)标题中含有无关符号、字母、数字等内容且影响浏览者判断其真实意图的标题描述;
5)夸大事实,容易对信息浏览者产生误导的标题描述。
2.
关于图片
图片是浏览者最直观了解信息详情的入口,图片的质量影响浏览者对信息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浏览者的偏好受图片的左右。我们鼓励信息发布者上传真实、清晰、合理尺寸的图片,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图片:
1)图片内容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2)图片内容与项目服务的类别信息无关联;
3)未经他人许可,盗用、冒用他人的图片;
4)发布所有权存在纠纷、争议的图片;
5)图片模糊、难以辨认,影响浏览者对信息内容的判断;
6)上传多张与信息内容无关联的图片,影响浏览者对信息内容的判断;
7)图片中所含有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占据大量的图片面积,影响浏览者对图片内容的判断;
8)图片中所含有的联系方式与信息所留联系方式不一致。
3.
关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在服务供需双方之间起纽带作用,电话号码、QQ、微信、邮箱等主流通讯工具均属于联系方式的范畴,信息发布者在信息发布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一种或多种联系方式进行填写。为了保证能够与信息发布者及时取得联系,我们要求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为必填选项,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联系方式:
1)盗用、冒用他人联系方式;
2)联系方式虚假、不存在(电话号码、QQ、微信虚假或不存在);
3)联系方式不规范书写(用字母“o”代替数字“0”,用字母“l”代替数字“1”等情形);
4)联系方式中含有非法含义的字符或拼音。
4.
关于联系人
联系人是信息内容的发布者和信息意图的表达者,真实有效的联系人身份是信息质量的根基,信息发布者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可以使用姓氏与“先生”、“女士”、“老师”、“小姐”等称谓进行搭配,但必须保证用户的性别与其称谓相符合,避免对信息浏览者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信息发布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使用个性化的称谓或昵称。我们要求信息发者使用本人真实身份进行信息的发布,保证通过联系方式能够联系到信息发布者本人,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联系方式:
1)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词汇表述;
2)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辱骂、诽谤他人的词汇表述;
3)隐晦、容易令人产生歧义的词汇表述;
4)对信息本身做广告性描述的词汇表述。
5.
关于内容
内容是信息的主体部分,是对信息发布者所发布产品、服务的详尽描述。用户可从机构的发展状况、业务范围、发展潜力、活动新闻等方面进行如实描述。用户也可根据自己的偏好,进行个性化语言描述。我们鼓励用户发布真实有效的信息内容,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内容:
1)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信息描述;
2)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描述;
3)与公益慈善服务类别信息无关的信息描述;
4)虚假、伪造、夸大事实的信息描述;
5)表达隐晦、含糊、语意不清,容易让信息浏览者产生歧义的信息描述;
6)内容含有无关字符,对信息浏览者正常浏览信息造成干扰的信息描述。
6.
关于地址
地址是指信息发布者的所在地或产品、服务的所在地,特指机构的所在地。我们要求信息发布者对地址项进行详实描述,能够精确到具体的街道、楼层、门牌号,不伪造地址、不冒用地址,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地址信息:
1)盗用、冒用他人地址;
2)描述的地址虚假。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及中国善网相关线上协议、规则等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信息质量标准细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中国善网平台招聘与求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结合招聘行业欺诈行为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善网招聘信息质量标准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针对中国善网平台注册机构招聘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招聘信息发布规范、简历发布规范、面试邀请规范等进行了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为《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的有效组成部分,本细则中的所有术语、简称、定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总则中规定的相同。
第二章 招聘行为实施方式
第四条 机构直招:是指机构不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以自己名义直接在中国善网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第五条 中介机构: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的、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经营性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保安服务机构、船员服务机构、猎头公司等。
第六条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其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实际用工单位,再由实际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七条 定向委培: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服务岗位的技能要求,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对其准备招聘的人员在上岗前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企业择优录用。
第八条 其他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及中国善网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则的招聘行为。
第三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
第九条 用户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非法信息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删除所有违规内容、关闭账号、终止服务等。
(一)发布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职位、信息;
(二)无资质发布国家法律法规对招聘方有明确资质要求的职位;
(三)招聘过程中使用暴力、恐吓、教唆、欺骗等方式,侵犯他人人身及财产权益。
第十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
(一)信息中含有低俗、下流、恶趣味等描述或恶意辱骂、诽谤、人身攻击等内容;
(二)信息内容违背正常伦理、道德、社会风俗习惯等。
第十一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虚假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
(一)招聘信息中,关键内容(含机构名称、职位名称、职位类别、工作地址、联系方式、薪酬福利等)填写虚假;
(二)发布销售、推广、转让等与建立劳动关系无关的信息或服务;
(三)招聘与机构性质以及经营范围无关联的职位;
(四)职介故意隐藏身份,以机构直招名义发布其所代理的招聘职位,职介公司为自身公司招聘人员,按照机构直招认定。
第十二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无意义信息(对浏览者无帮助信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降权违规信息、返回修改违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等。
(一)故意发布与招聘类别不相关的职位;
(二)招聘信息中,关键内容(含机构名称、职位名称、职位类别、工作地址、联系方式等)填写不全或者不规范。
第十三条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侵犯用户权益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降权违规信息、返回修改违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关闭账号、终止服务等。
(一)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品牌进行招聘的行为;
(二)通过各种方式故意注册大量账户或发布大量信息,违规攫取流量,并伤害其他用户利益的行为;
(三)交易、服务过程中拒不履行双方约定的行为;
(四) 违反招聘信息填写规范的行为。

(五)以计算机系统等技术手段批量下载简历,违规获取其他用户个人信息。

第四章 附则
附件一 招聘信息填写规范
1.
关于标题
标题是所有信息内容主旨的全部体现,精确表达信息发布者的意图。言简意赅、表词达意的标题文字更容易受到潜在求职者的青睐。我们鼓励信息发布者如实、恰当、富有技巧地为信息内容拟一个合适的标题,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标题:
1)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标题描述;
2) 超出招聘类别允许发布信息的范围,与招聘行业信息无关的标题描述;
3)表达模糊、无法判断信息发布者意图的标题描述;
4)标题中含有无关符号、字母、数字等内容且影响浏览者判断其真实意图的标题描述;
5)夸大事实,容易对信息浏览者产生误导的标题描述。
2.
关于图片
图片是浏览者最直观了解信息详情的入口,图片的质量影响浏览者对信息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浏览者的偏好受图片的左右。我们鼓励信息发布者上传真实、清晰、合理尺寸(如网站有规定按网站规定)的图片,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图片:
1)图片内容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2)图片内容与招聘的类别信息无关联;
3)未经他人许可,盗用、冒用他人的图片;
4)发布所有权存在纠纷、争议的图片;
5)图片模糊、难以辨认,影响浏览者对信息内容的判断;
6)上传多张与信息内容无关联的图片,影响浏览者对信息内容的判断;
7)图片中所含有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占据大量的图片面积,影响浏览者对图片内容的判断;
8)图片中所含有的联系方式与信息所留联系方式不一致。
3.
关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在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起纽带作用,电话号码、QQ、微信、邮箱等主流通讯工具均属于联系方式的范畴,信息发布者在信息发布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一种或多种联系方式进行填写。为了保证能够与信息发布者及时取得联系,我们要求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为必填选项,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联系方式:
1)盗用、冒用他人联系方式;
2)联系方式虚假、不存在(电话号码、QQ、微信虚假或不存在);
3)联系方式不规范书写(用字母“o”代替数字“0”,用字母“l”代替数字“1”等情形);
4)联系方式中含有非法含义的字符或拼音。
4.
关于联系人
联系人是信息内容的发布者和信息意图的表达者,真实有效的联系人身份是信息质量的根基,信息发布者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可以使用姓氏与“先生”、“女士”、“老师”、“小姐”等称谓进行搭配,但必须保证用户的性别与其称谓相符合,避免对信息浏览者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信息发布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使用个性化的称谓或昵称。我们要求信息发者使用本人真实身份进行信息的发布,保证通过联系方式能够联系到信息发布者本人,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联系方式:
1)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词汇表述;
2)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辱骂、诽谤他人的词汇表述;
3)隐晦、容易令人产生歧义的词汇表述;
4)对信息本身做广告性描述的词汇表述。
5.
关于内容
内容是信息的主体部分,是对信息发布者所发布产品、服务的详尽描述。用户可从招聘职位的基本要求、工作职责、福利待遇(主要指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工作环境、机构的发展状况、职位的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如实描述,用户也可根据自己的偏好,进行个性化语言描述。我们鼓励用户发布真实有效的信息内容,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内容:
1)内容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信息描述;
2)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描述;
3)发布与招聘类别信息无关的信息描述;
4)虚假、伪造、夸大事实的信息描述;
5)表达隐晦、含糊、语意不清,容易让信息浏览者产生歧义的信息描述;
6)内容含有无关字符,对信息浏览者正常浏览信息造成干扰的信息描述。
6.
关于薪酬
薪酬是员工因向所在的组织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酬劳,这里指的薪酬指货币和可以转化为货币的报酬,即薪资。我们要求信息发布者如实表达自己或企业能够提供的薪资范围,不允许通过虚假薪资对求职者进行误导。标注的薪资是信息发布者所能够提供的薪资范围与所在地该行业同期薪资范围的统一,任何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规定、扰乱劳动人才市场秩序的行为,我们有理由怀疑其动机是否超出市场主体的正当经济行为。我们欣赏用人单位能够通过其丰厚的待遇和可观的发展前景招募优秀的员工,也希望求职者能够凭借自身的技能和智慧找到满意的工作,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薪资内容:
1) 标注薪资与实际薪资偏离一般劳动薪酬波动范围(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薪资表述模糊,薪酬数目与工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匹配;
3)薪酬项中的薪资表述与其他项中的薪资表述不一致;
4)不规范的薪资书写方式(用字母“o”代替数字“0”,用字母“l”代替数字“1”等情形)。
7.
关于地址
地址是指信息发布者的所在地或产品、服务的所在地,涉及到招聘类别,特指用人单位、面试地点、工作场所的具体地址。我们要求信息发布者对地址项进行详实描述,不伪造地址、不冒用地址,用人单位、面试地点、工作场所的地址必须精确到街道的方向、楼层、门牌号,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地址信息:
1)盗用、冒用他人地址;
2)描述的地址虚假。
附件二 简历发布规范
1
、禁止发布非法的简历内容;
2
、禁止发布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简历内容;
3
、禁止发布虚假的简历内容;
4
、禁止发布无意义的简历内容;
5
、禁止发布其他侵犯用户权益的简历内容。
附件三 面试邀请发送规范
1
、禁止发布非法的面试邀请内容;
2
、禁止发布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面试邀请内容;
3
、禁止发布虚假的面试邀请内容;
4
、禁止发布无意义的面试邀请内容;
5
、禁止发布其他侵犯用户权益的面试邀请内容。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及中国善网相关线上协议、规则等规定进行处理。

资源供需信息质量标准细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中国善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结合资源供需市场欺诈行为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善网资源供需信息质量标准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针对中国善网平台资源供需信息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资源供需信息发布规范等进行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为《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的有效组成部分,本细则中的所有术语、简称、定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总则中规定的相同。
第二章 资源供需服务主体
第四条 中国善网规定的供需供需主体包括人才货币场地服务产品设备有价证券股权房屋知识产权以及有形、无形财产的置换、捐赠、需求等形式。
第五条 为避免对信息浏览者造成误导,信息发布者发布供需信息时需确认发布身份,即个人或机构(个人仅限于资源供应)。
第三章 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罚
第七条 用户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非法信息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删除所有违规内容、关闭账号、终止服务等,中国善网平台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发布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信息;
(二)物品交易过程中使用暴力、恐吓、教唆、欺骗等方式,侵犯他人人身及财产权益。
第八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
(一)信息中含有低俗、下流、恶趣味等描述或恶意辱骂、诽谤,人身攻击等内容;
(二)置换、捐赠、需求的物品存在违背社会伦理、道德风尚、习俗习惯等情形。
第九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虚假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
(一)提供虚假的资源信息;
(二)对供需资源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十条 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无意义信息(对浏览者无帮助信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降权违规信息、返回修改违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等。
(一)发布的信息与资源供需无关联;
(二)发布的信息关键内容缺失或者不规范。
第十一条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侵犯用户权益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降权违规信息、返回修改违规信息、删除所有违规内容、关闭账号、终止服务等。
(一)通过各种方式故意注册大量账户或发布大量信息,违规攫取流量,并伤害其他用户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服务过程中拒不履行双方约定的行为;
(三)违反资源供需信息填写规范的行为;
(四)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第四章 欺诈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第十二条 关于欺诈行为的定义:指用户违背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通过采取发布虚假信息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其他用户,使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发布推广信息描述与其提供的资源/服务真实情形不一致
(二)发布虚假信息
(三)夸大物品属性、配置
(四)故意隐瞒、忽略物品真实情况
(五)故意告知用户不真实的物品/服务情况
(六)进行虚假承诺
(七)怠于履行资源提供义务
(八)通过其他手段骗取财物等
第十三条 对于满足第十二条定义的用户,中国善网诚信建设委员会有权利对其进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处理:
(一)关闭账号、终止合作
(二)拒绝此签单自然人的未来一切合作可能
(三)对违约账号的一切关联账号拥有违约账号的全部处理权限

(四)保留追究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对于因欺诈问题而冻结的账户,取消一切担保解冻机会
第五章 附则
附件一 资源供需信息填写规范
1.
关于标题
标题是所有信息内容主旨的全部体现,精确表达信息发布者的意图。言简意赅、表词达意的标题文字更容易受到潜在消费群体的青睐。我们鼓励信息发布者如实、恰到好处、富有技巧地为信息内容拟一个合适的标题,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标题:
1)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标题描述;
2)与资源供需信息无关的标题描述;
3)表达模糊、无法判断信息发布者意图的标题描述;
4)标题中含有无关符号、字母、数字等内容且影响浏览者判断其真实意图的标题描述;
5)夸大事实,容易对信息浏览者产生误导的标题描述。
2.
关于图片
图片是浏览者最直观了解信息详情的入口,图片的质量影响浏览者对信息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浏览者的偏好受图片的左右。我们鼓励信息发布者上传真实、清晰、合理尺寸的图片,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图片:
1)图片内容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2)图片内容与资源供需信息无关联;
3)未经他人许可,盗用、冒用他人的图片;
4)发布所有权存在纠纷、争议的图片;
5)图片模糊、难以辨认,影响浏览者对信息内容的判断;
6)上传多张与信息内容无关联的图片,影响浏览者对信息内容的判断;
7)图片中所含有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占据大量的图片面积,影响浏览者对图片内容的判断;
8)图片中所含有的联系方式与信息所留联系方式不一致。
3.
关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在资源供需双方之间起纽带作用,电话号码、QQ、微信、邮箱等主流通讯工具均属于联系方式的范畴,信息发布者本在信息发布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一种或多种联系方式进行填写。为了保证能够与信息发布者及时取得联系,我们要求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为必填选项,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联系方式:
1)盗用、冒用他人联系方式;
2)联系方式虚假、不存在(电话号码、QQ、微信虚假或不存在);
3)联系方式不规范书写(用字母“o”代替数字“0”,用字母“l”代替数字“1”等情形);
4)联系方式中含有非法含义的字符或拼音。
4.
关于联系人
联系人是信息内容的发布者和信息意图的表达者,真实有效的联系人身份是信息质量的根基,信息发布者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可以使用姓氏与“先生”、“女士”、“老师”、“小姐”等称谓进行搭配,但必须保证用户的性别与其称谓相符合,避免对信息浏览者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信息发布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使用个性化的称谓或昵称。我们要求信息发布者使用本人真实身份进行信息的发布,保证通过联系方式能够联系到信息发布者本人,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联系方式:
1)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词汇表述;
2)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辱骂、诽谤他人的词汇表述;
3)隐晦、容易令人产生歧义的词汇表述;
4)对信息本身做广告性描述的词汇表述。
5.
关于内容
内容是信息的主体部分,是对信息发布者所发布产品、服务的详尽描述。用户可从资源的使用状况、功能等方面进行如实描述;用户也可根据自己的偏好,进行个性化语言描述。我们鼓励用户发布真实有效的信息内容,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内容:
1)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信息描述;
2)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描述;
3)与资源供需信息无关的信息描述;
4)虚假、伪造、夸大事实的信息描述;
5)表达隐晦、含糊、语意不清,容易让信息浏览者产生歧义的信息描述;
6)内容含有无关字符,对信息浏览者正常浏览信息造成干扰的信息描述。
6.
关于价格、价值
价格是产品、服务价值的最终体现,我们要求信息发布者如实表达,不允许通过虚假的价格误导信息浏览者。标注的价格是信息发布者心理价位与市场价位的统一,任何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违反市场价格趋势进行的价格标注,我们有理由怀疑其动机是否超出市场主体的正当经济行为。我们鼓励信息发布者真实表述心理价位,同时不允许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价格内容:
1)标注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一般市场价值波动;
2)价值表述含糊,价格单位与价格数字之间不匹配;
3)价格项中的价格表述与其他项中的价格表述不一致;
4)不规范的价格书写方式(用字母“o”代替数字“0”,用字母“l”代替数字“1”等情形)。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国善网信息发布标准总则》及中国善网相关线上协议、规则等规定进行处理。

 

 

                                     本标准自20173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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